咸阳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查处案件27起筑牢民生防线

农村消费市场长期以来是质量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

产品流通渠道复杂、经营主体分散、消费者维权意识相对不足等因素,使得假冒伪劣商品容易在农村地区流通,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为破解这一难题,咸阳市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启动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基层末端。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系统化工作机制。

在组织保障方面,相关部门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

通过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及时分析监管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并逐项整改。

针对农村消费的季节性特点,监管部门建立动态响应机制,在重点时段提前介入,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检查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执法人员深入农村生产销售一线,对235家生产单位、2665家农村销售单位以及632家城乡接合部销售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027人次。

检查中发现并督促整改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严、产品标识信息不完整等问题91个,堵塞了管理漏洞。

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行动覆盖农资、建材、日用品等多个领域。

针对春耕等关键时期,开展农资打假行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2家,查封过期化肥30袋,抽检化肥样品13批次,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6批次。

对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食品相关产品、学生用品等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产品193批次,查处不合格产品15批次。

对18家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实施双随机检查,督促整改问题33项。

技术专家参与质量帮扶行动,帮助企业分析不合格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

执法成果显著。

全年共查办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案件27起,涉案金额33万元,实施行政处罚24万元,有力震慑了违法经营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

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同样重要。

监管部门印发《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经营消费提示》1000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经营消费提示》600份,在农村集镇等人员密集区域广泛张贴。

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宣传活动74场次,制作宣传手册、海报、视频等宣传品2007个,覆盖人群超过3万人次。

通过设置咨询台、展示假冒伪劣产品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电动自行车、洗衣液、一次性餐饮具、儿童用品等日用消费品的质量安全知识,群众辨假识劣能力明显增强。

从整治效果看,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农村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这一成效的取得,得益于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既注重事后查处,更强调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形成了监管闭环。

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既是民生底线,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为保障、以执法为抓手、以共治为路径,才能把监管“力度”转化为群众“安全感”。

随着整治行动持续深化和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市场消费环境将更加规范有序,为释放县域消费潜力、提升乡村生活品质提供更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