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集团设这个门槛没违反禁止性规定但尺度有争议引发了对中小股东参与治理的难度

最近,华设集团(603018.SH)开了个股东大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了好多事项,结果出来了。所有议案都超过了80%的人同意。不过,高票通过的背后可没那么简单。大家都在议论公司治理规则,特别是中小股东有没有话语权这个问题。这场讨论从会议室一直炒到了舆论场。焦点集中在修订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上。原来这一条说的是“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用累积投票制”,这次增加了条件:只有单一股东还有他的朋友手里的股票占30%以上,才可以用累积投票制;如果达不到这个比例,就不用这个制度。累积投票制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股东们可以把自己手里的投票权集中起来投给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不用平均分给所有人。这样就容易让那些持股不多的小股东把自己的人推选进董事会说话了。管理层解释说,他们觉得非累积投票制是一种合理选择,符合国家规定也符合公司特点。不过呢,持有3.001%股份的杭州中易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同意这么做。他们的负责人楼沈永觉得把门槛定在30%太高了,剥夺了很多小股东通过集中投票权选举董事参与公司管理的机会。他还担心这样会让董事会更多反映大股东或者管理层的意志。 杭州中易坤以前也想提个临时提案提名候选人,但是因为公司调整了选举程序变得很复杂。楼沈永质疑程序有问题,最后他的提名被否决了,矛盾也更激化了。为了反对这次章程修订和其他议案,杭州中易坤给华设集团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希望大家投反对票。不过尽管反对票多了点也没能改变局面。这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份比例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6%,说明很多人关注这次规则变动。 分析人士说华设集团这个案例反映了中国资本市场深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话题: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怎么平衡效率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提高门槛管理层可能是为了避免选举太零散影响效率,但确实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治理的难度。 我国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要完善治理结构鼓励用累积投票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华设集团设这个门槛没违反禁止性规定但尺度有争议引发了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效果的讨论。 这场争论提醒我们调整治理规则时要严谨合规还要跟利益相关方充分沟通寻求最大公约数。虽然这次议案通过了但争论还没结束它就像一面镜子反映出现代企业建设中效率公平集中民主资本多数决与中小股东保护之间的张力。 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不仅在改条款更要尊重平衡各类股东权益怎么让规则服务长远发展又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还需要市场各方继续探索实践值得关注后续发展带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