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抄书打卡第118天,咱们还是聊聊古诗吧,抄的是王令的《送春》。 以前背古诗,就是图个滚瓜烂熟,背会就完事。现在静下来抄抄,才发现那些被大家常背的大诗,也就是个记忆而已。反倒是像今天这首王令的《送春》,虽然不太出名,却是真的越品越有味道。 王令(1032—1059)这哥们儿挺惨的,5岁爹妈就走了,全靠叔祖王乙拉扯大。他原名逢原,后来字钟美。这人挺有意思,原籍是河北大名的元城,后来搬家到了江苏扬州的广陵。一辈子都是布衣身份,就在天长、高邮这些地方教书混日子。 人家特别有意思,一辈子不考科举,也不做官。《送春》这首诗不搞那些伤春悲秋的老套路,就写个生生不息。 三月的残花谢了还能再开,屋檐下的燕子天天飞来飞去。到了半夜还有子规(杜鹃鸟)在拼命叫,叫到嘴里都快流血了。这四句简简单单的,却把人生最珍贵的勇气全讲透了:只要心不死,就没有真正的结束。 三月残花是指快要凋谢的花,更(再)开是说又有新的冒出来。檐下的燕子天天飞来飞去,子规半夜还在啼血,就是不信唤不回春天。读了这首诗才懂春天其实不会走。 哪怕有了暂时的失去也别难过,心里有热爱就有希望。咱们就像这首诗一样心怀希望永不言弃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