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大格局中,呼和浩特地处农牧交错带与风沙影响区叠加地带,生态系统脆弱、恢复周期长,既要守住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底线,也要兼顾城市扩张与高质量发展需求。
如何在有限水资源条件下提升生态承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成为“十四五”时期首府生态建设的核心命题。
问题层面,长期以来该区域面临风沙活动频繁、部分地段植被基础薄弱、湿地生态功能退化风险以及林草资源管护任务重等多重挑战。
随着城镇化推进,生态空间保护与生产生活空间需求的统筹压力增大,生态治理需要从“单点修复”向“系统治理”跃升,从“工程造林”向“管护巩固”延伸。
原因分析上,治理难度主要来自三方面:其一,自然条件约束明显,干旱半干旱气候下水分成为植被恢复的关键限制因子,修复必须在适地适树适草、节水优先的技术路径中寻找平衡;其二,生态问题具有累积性和外溢性,风沙、退化草地、河湖湿地与城市热岛等相互影响,需要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治理;其三,生态成果易“反复”,防火、防虫害、非法占用与破坏等风险长期存在,必须依靠制度与科技支撑提升治理韧性。
针对上述难点,呼和浩特以工程建设带动系统修复,交出一份可量化的阶段性答卷:五年来累计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57.96万亩、防沙治沙70.39万亩,分别超出规划目标16%和23%;森林覆盖率由2021年的15.78%提高至16.59%,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0%左右。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三北”工程六期建设任务228.41万亩于2024年提前6年完成,标志着从“攻坚扩绿”进入“巩固提质”的新阶段,后续工作将更加侧重封育管护、抚育提升和结构优化。
影响层面,上述进展带来的效应正逐步显现:一是生态安全“底盘”更稳,防风固沙、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承载能力增强,为首府周边形成更可靠的生态缓冲带;二是湿地保护体系加快完善,湿地保护率提高至35.2%,建成2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及多处保护小区,有助于提升区域水鸟栖息、洪水调蓄与水质净化等综合功能;三是资源管护风险降低,连续五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反映出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与专业管护能力的综合提升;四是生物多样性“家底”更清晰,全市记录到陆生野生动物兽类35种、鸟类218种、野生植物755种,设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点6处,并对166株散生古树实施保护,为后续精准保护提供基础数据。
在对策层面,当地治理思路呈现“生态+产业”“治理+法治”“管护+数字化”的组合特征。
围绕“双碳”背景下的生态价值转化,呼和浩特建立林草湿碳储量数据库,林草湿碳资源储量达7001.42万吨,并在和林县、清水河县开展林业碳汇项目试点,探索以市场机制促进增汇减排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同时,林草产业形成四条主导产业链,产值突破100亿元、企业达306家,显示生态建设与绿色产业并非“此消彼长”,而是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和技术提升实现协同增效。
治理能力建设方面,自治区首个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投入使用,并推进碳汇交易服务中心建设,有助于提升监测预警、资源管理与执法协同效率。
制度上,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并出台《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恢复基层林草工作站45个,体现出以法治保障生态红线、以基层能力托底长效管护的治理取向。
前景判断上,随着生态建设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呼和浩特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更强调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围绕大青山生态屏障、黄河生态带和城市防护林带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可以预期,未来治理将更加注重因地制宜的植被结构优化、湿地与河湖连通性修复、城市周边防护林体系完善以及碳汇项目规范化与可持续收益机制。
同时,如何在节水优先、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稳固草原盖度并防范病虫害与火灾风险,仍是巩固成果的关键变量。
呼和浩特的实践表明,生态建设不仅关乎环境质量改善,更是区域经济转型的重要支点。
在应对气候变化与高质量发展的双重命题下,这座北方城市探索的"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模式,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可资参考的样本。
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战略的深入推进,这片土地正书写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