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施行满一年 四川以系统治理推动文物安全与活化利用并进

作为我国文化领域首部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颁布以来历经多次修订完善。2025年3月实施的新修订版本,首次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的文物保护方针写入法律条文,标志着我国文物治理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面对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平衡难题,四川省以制度创新破解发展瓶颈。法律修订后新增的文物价值挖掘条款,为文化遗产活化提供了法律依据。统计显示——2025年1至11月——全省博物馆举办教育活动1.7万场次,三星堆博物馆单日最高接待量突破3万人次,武侯祠大庙会吸引超128万游客,印证了"让文物说话"的实践成效。 系统性保护上,四川建立起立体化工作格局。乐山大佛等4处国保单位实施整体保护方案,49个乡村石窟文化景观形成保护网络,低级别文物抢救工程覆盖率达92%。特别不容忽视的是,该省创新推出的古蜀文明等文物主题游径,将分散的文化遗产点串联成线,其中4条线路获评全国示范,数量居各省之首。 为确保文物安全底线,四川强化执法监管体系。依据新法赋予的处罚权限,全省开展廊桥专项保护等行动,甲扎尔甲洞窟壁画迁移等重大项目严格实施专家论证制度。针对未定级文物管理难题,建立分级登记档案和动态监测机制,2025年新增文物保护员岗位1200余个。 业内专家指出,四川实践为文物"活态保护"提供了样本。随着江口沉银博物馆等重大文化设施陆续建成,以及数字技术深度应用于考古研究,巴蜀文化遗产保护正形成"学术研究-保护修复-展示利用"的完整链条。下一步,该省计划将文物主题游径扩展至10条,推动文物保护与乡村振兴、文旅经济深度融合。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四川的实践充分证明依法治理是推进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新法理念指导下,四川在保护文化资源与让文物更好服务当代社会之间找到了平衡点。随着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继续推进,四川文物保护事业必将在依法治理的轨道上实现更高发展,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