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一男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获刑 检察机关48小时快速办结生态保护案件

记者从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一起发生在首都生态涵养区核心地带的非法狩猎案件日前审结。

被告人刘某某因在喇叭沟原始森林自然生态景区内使用捕兽夹等禁用工具,非法猎捕豹猫、蒙古兔等野生动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喇叭沟原始森林公园地处怀柔区北部山区,是北京市唯一的原始森林自然生态景区,也是国家森林公园所在地。

该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生态系统完整,在首都北部生态屏障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

怀柔区在"十五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打造"林业中关村"的目标,进一步凸显了区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然而,在北京市全域实行禁猎、全年为禁猎期的严格管控背景下,刘某某仍然铤而走险。

检察机关查明,其使用捕兽夹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工具,在原始森林内猎捕豹猫、蒙古兔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对区域生态平衡造成破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案件发生后,怀柔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依托与公安、法院、园林绿化等部门建立的协同机制,实现了从受案、审查、具结到起诉全流程48小时办结,以高效司法彰显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刘某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主动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经专业机构评估,涉案野生动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16580元。

刘某某在诉前已全额缴纳该笔款项,专项用于修复受损的森林生态资源。

庭审现场,刘某某深刻反省自己的违法行为。

作为喇叭沟本地村民,他表示自己本应是生态守护者,却因法律意识淡薄成为生态破坏者,对此深感后悔,并承诺今后将向身边人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

法院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态度、主动赔偿等从轻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专家指出,此案的快速审结和从严惩处,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立场。

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任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生态平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同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落实,实现了对生态破坏行为"谁破坏、谁修复"的责任追究,为生态修复提供了资金保障。

怀柔区相关部门表示,将以此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特别是生态涵养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同时,将持续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监测体系,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构建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保护网络,坚决守护好首都北部生态屏障。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守护生物多样性就是守护城市长远发展的生态根基。

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提醒人们:对自然的尊重不能停留在口号上,更要落实为制度的执行、法治的刚性与每个人的自觉。

对禁猎区内非法狩猎依法追责并推动损害修复,既是对生态红线的坚定维护,也是在为首都北部生态屏障筑牢更坚实的安全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