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审结假币纠纷案:老人自助维权获司法支持 彰显"法不向不法让步"原则

问题—— 在日常交易场景中,假币流通与维权方式选择往往交织成复杂纠纷。

该案中,原告在农贸市场向75岁老人购买红薯时使用假币被当场发现。

老人及其女儿为防止对方逃离并追回损失,对其采取拉扯、按倒等控制措施,过程中造成原告面部受伤。

随后警方到场查明原告非法持有和使用假币600元,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此后,原告以健康权受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误工等各项损失共计168253.06元。

原因—— 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在公权力难以及时介入的紧迫情形下,交易相对方为制止违法并保全权益所采取的控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边界何在。

法院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情况紧迫、无法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将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受害人可在必要范围内实施合理的自助行为,例如扣留侵权人财物等,并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结合案情,两被告的行为目的在于防止原告逃离、追回被骗款项并等待警方处置,且在拘束后立即报警,持续控制亦系等待处置所需,属于必要限度内的自助行为。

影响—— 此案的裁判导向具有多重现实意义。

其一,明确“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价值取向:违法使用假币不仅侵害个体财产权利,更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对市场交易安全造成直接冲击。

其二,回应基层交易场景的风险痛点。

农贸市场、流动摊点现金交易频繁、辨伪条件有限,弱势群体更易成为假币侵害对象,若守法者在制止明显违法时反被索赔,将可能形成“谁维权谁担责”的逆向激励。

其三,为“自助行为”的适用划出较清晰边界:紧迫性、必要性、合理性与及时报警等要件,构成司法审查的关键尺度,有助于减少类似纠纷在事实与法律层面的摇摆空间。

对策—— 从治理层面看,遏制假币流通需要“源头打击+末端防范+规则引导”协同推进。

司法机关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说理,能够强化公众对违法成本和守法边界的认识;公安、金融管理部门持续加强对制贩假币链条的打击,形成震慑。

市场管理方可在农贸市场等现金密集场所加强宣传培训,推广简便可得的验钞方式,完善摊位管理与应急联动机制。

对普通经营者而言,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可疑交易,优先采取稳妥方式保护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控制措施须限于必要范围,并第一时间报警,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避免因处置不当产生新的纠纷。

前景—— 随着移动支付普及,现金使用比例有所下降,但在部分民生交易领域现金仍占一定比重,假币风险并未消失。

此类案件的发布与裁判,有望在社会层面形成更明确的预期:违法者应承担法律后果,守法者在紧迫情境下依法合理维权应得到支持。

同时,围绕自助行为的法律边界也将进一步被社会认知和规范化实践所巩固,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处置依法、维权有度”的基层法治生态。

这起看似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实则承载着法治建设的深刻命题。

司法裁判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通过个案审理彰显法律精神,引领社会风尚。

当法律明确表达法不向不法让步的坚定立场时,既是对守法公民的有力保护,也是对违法行为的严正警示。

唯有让正义得到伸张,让规则得到尊重,才能构建起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本案的示范效应将激励更多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勇于维权,同时警示潜在违法者切勿心存侥幸,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