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质量与效能,我省近期明确新一轮周期中坚持“严准入、强监管、重实效”的工作导向,通过制度化、常态化手段巩固提升生态优势,把生态“含绿量”更好转化为发展“含金量”。 问题:示范创建进入“比数量更重质量”的新阶段,如何避免重申报轻建设、重命名轻维护,成为各地普遍面临的现实课题。一上,部分地区创建过程中容易出现目标设定与资源禀赋不匹配、路径同质化等问题;另一上,个别已获命名地区若缺乏持续投入与动态校正,示范效应可能出现弱化,影响引领带动作用。 原因:从宏观层面看,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既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区域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命名周期明确、考核标准趋严,要求地方更加注重打基础、利长远的制度供给与治理能力建设。从地方层面看,各地资源禀赋差异明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不尽相同,只有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才能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可持续的发展优势。同时,绿色转型涉及产业结构、空间布局、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领域协同,单靠阶段性突击难以形成稳定成效,必须依托全周期管理推动机制落地。 影响:强化准入管理与动态监管,将对我省绿色转型产生多重效应。其一,有利于提升示范创建的“含金量”,把创建压力转化为治理动力,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其二,有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实践经验,带动更多地区生态治理、产业升级、城乡融合发展中实现路径创新。其三,有利于保持已命名地区的先进性和引领性,通过及时纠偏提醒,防止指标滑坡和成效反弹,增强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获得感。其四,有利于把地方生态品牌与国际传播窗口相衔接,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更好呈现,提升对外展示的辨识度与影响力。 对策:针对新一轮创建周期,我省明确将从“申创端”和“巩固端”两端同时发力。对拟申请创建地区,将实施全过程指导,帮助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探索特色创建路径,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两山”转化的新要求,总结提炼可操作、可评估的实践经验,推动工作向更精细、更扎实的方向深耕细作。对已获命名地区,将加强全周期监管,推动完善“创建—巩固—提升”的长效机制,既巩固既有成果,也以常态化监督和年度提醒确保持续达标;对命名满6年的地区开展复核预审,提前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示范创建始终保持高标准、经得起检验。 同时,围绕国际传播与城市品牌塑造,我省将引导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自然城市和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充分展示我省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本底优势以及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的工作成效。这既是对既有生态保护成果的再提炼,也是推动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相互促进的现实路径。 前景:随着“十五五”时期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命名节奏更趋规范,示范创建将更强调系统治理和长期绩效。我省通过“准入更严、过程更实、监管更强、成果更稳”的组合拳,有望深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促进产业结构向绿色低碳加快调整,带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更加成熟。可以预期,未来示范创建将从“争创牌子”转向“锻造能力”,从“点上突破”迈向“面上提升”,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生态支撑。
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反映了我国环保工作的深层次转变;贵州此次制度创新表明,真正的绿色发展不仅要算清"生态账",更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生态成果持久。当动态监管成为常态,生态文明的示范效应才能持续发挥作用,为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