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积淀着厚重的历史记忆与文化价值。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2025年工作数据表明,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监督力度,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维护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从保护现状看,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仍面临多重威胁。文物本体安全和历史风貌完整是保护的核心,但一旦受损往往难以恢复,可能造成文化价值的永久流失。2025年,检察机关办理1587件公益诉讼案件,持续推进文物保护。数据显示,检察机关推动解决1578个文物本体受损问题,纠正832个破坏历史风貌的违法行为,清除保护范围内53506平方米违章建筑。这些成果表明,检察监督遏制破坏行为、推动问题整改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检察办案实践发现,部分地区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上仍存在认识偏差,突出表现为“重抢救、轻预防”。这种以事后处置为主的方式难以从根本上降低风险。为此,各地检察机关调整思路,将预防性保护前移作为重点,紧盯薄弱环节,推动形成普查认定、风险防控与传承发展相衔接的源头保护体系。此转向有助于把隐患消除在前端,减少文物和风貌遭受破坏的可能。 在推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上,检察机关也发现部分地区存在信息化支撑不足、利用深度不够等问题,导致一些文物古建长期闲置,文化价值与带动效应未能充分释放。针对这些情况,各地检察机关坚持“保护第一、有效利用”,在办理个案的同时,推动建立功能活化与产业赋能相结合的长效治理模式。2025年,检察机关推动48处保护对象转化为文化教育场所,促成68个文旅项目落地,争取专项保护资金6.99亿元。数据表明,在依法保护的前提下推进合理利用,有助于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效益的协同提升。 检察机关的实践成效,也离不开部门协同。最高检与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建立工作衔接机制,逐步形成线索互通、专业支持、联动协作工作格局,有助于整合资源、提高治理的系统性与针对性。 展望未来,检察机关将继续协调抢救性保护、预防性保护和系统性保护,深化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完善大运河保护工作体系,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从单一监督向协同治理延伸,从事后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从分散应对向系统保护升级。
大运河保护不是短期任务,而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以公益诉讼推动责任落实,以预防性治理降低不可逆损失,以活化利用增强传承动力,说明了法治手段与系统治理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现实价值。守住文物安全和历史风貌底线,就是守住城市记忆与文化根脉;让保护与发展相互促进,才能让千年运河在新时代持续焕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