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赔偿案里,司法鉴定结论对金额往往起决定性作用,所以当两份鉴定结果打架时,腾冲市人民法院该以哪一份为准呢?一起看看这个案例。2022年7月,周某和钏某雇孟某去干活,他在乘坐周某的交通工具回家路上发生了车祸,受了伤。2024年2月,经法院调解,双方对医疗费和误工费达成了协议,钱也给了。 到了2024年4月,甲鉴定中心说孟某有十级伤残,他就起诉周某和钏某要11万多。 法院审理时觉得事情不对劲儿,因为有两个鉴定结论。原告孟某委托甲鉴定中心做了一次鉴定后又申请由法院重新指定机构。被告申请后,法院就找了乙鉴定中心再查一次,这次结论变成了“没构成伤残”。 孟某对这个结果有意见,还想再做一次重新鉴定来反驳。不过因为他没把重新鉴定的费用交齐,这个程序就断了。法官查了法律规定,说当事人自己找的鉴定意见不能直接采信。如果对方有证据反驳并且申请再鉴定的话,法院应该同意。所以这次法院就听法院委托做出来的乙鉴定中心的结果,认为孟某不构成伤残。 再加上之前调解的钱都赔完了,法官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理案子的法官说这次重新鉴定选的机构是双方都认可的,程序也没问题。虽然原告对乙中心的结论有疑问但没拿出证据证明哪里有问题,也没继续做第三次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里写得很清楚:法院要把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拿来质证才行;如果当事人认为重新鉴定的意见不能用,得提供充分理由或者证据。 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人都会通过司法鉴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并不是随便找个人做个鉴定就能算数的,还要看是哪个部门委托的、程序合不合规。 打官司的时候由法院指定或者双方共同选出来的机构做的鉴定通常更有说服力。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就得赶紧申请重新鉴定或者拿出硬实的证据来反驳,不然自己就亏大了。 在处理这类纠纷的时候建议大家最好通过协商或者走诉讼程序去申请重新鉴定,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更有权威和可信度。 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李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