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型毒品的“新”主要在两个地方

听说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了个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给大伙儿讲了一下他们的工作情况。到了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的庭长刘为波还专门讲了最高法工作报告里头提到的事儿,专门聊聊新型毒品这个麻烦事。 刘为波觉得新型毒品的这个“新”主要在两个地方。一个是“兴起的兴”,意思就是这些东西以前没听过,最近几年才冒出来被人滥用,像依托咪酯、甲卡西酮、右美沙芬这些。另一个是“形状的形”,就是有些不法分子把毒品溶进别的东西里头,伪装成吃的或者电子烟这类日用品,甚至还有人把传统毒品在化学结构上改改弄成类似物。 他还说呢,因为传统毒品犯罪现在管得严了,坏人们就换了法子去搞那些替代滥用物质。结果就导致新型毒品的案子越来越多,有的省份占比都快一半了。现在这情况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是种类杂来源广。现在那种能替代的东西多得有好几十种,而且换得特别快。这东西既有国内做出来的黑作坊货,还有从医院药店或者药厂流出来的甚至是从境外走私进来的。 第二个特点是作案手段很隐蔽。现在大部分新型毒品都是通过互联网、物流寄递再加上电子支付这种不用见面的方式来卖的。人家都是把毒品藏在普通日用品里头,这给咱们查处打击带来很大的困难。 第三个特点就是涉毒的都是小孩多。现在的年轻人成了最容易滥用新型毒品的一群人。这可不仅仅是身体受伤害的事儿啊,很多人吸完了毒品惹是生非甚至还去干抢劫强奸这种坏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