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合小区电动闸门致老人带娃摔伤索赔案终审:未按规通行自担责任

问题——电动闸门“夹人”引发赔偿争议 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小区非机动车通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某小区非机动车出口安装电动闸门,实行“一人一卡(一次)一通行”。业主需按下开闸按钮,待指示灯显示可通行后方可通过,闸门开启时间仅数秒。事发当日,60岁业主李某骑电动车外出,未按按钮,紧跟前车尾随通过。车辆尚未完全离开闸门区域时,闸门按程序关闭,李某连人带车摔倒受伤。李某以治疗、护理、交通等费用为由,向物业提交票据要求赔偿3.2万元,协商未果后将物业公司及开发商诉至法院。

这起案件像一面镜子,一方面提示基层治理中权责边界需要明确,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少数人规则意识不足;闸门关闭的一刻,带来的不仅是身体伤害,也提醒人们:技术设施再完善,离不开对规则的尊重。推进治理现代化,既要用制度和管理守住安全底线,也要靠每个人把“安全意识”落到日常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