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打出了一套系统性、针对性的组合拳,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建设效果显著。 在法律制度层面,监管基础不断夯实。国务院食安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市场监管总局共同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针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寄递、销售、餐饮、进口等全环节,推动修订食品安全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并发布了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一年内出台了13项部门规章,涵盖食品标识、委托生产、召回等面,法规体系不断健全。 在监管能力建设上,科技赋能效果显著。全国已有超过102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接入"互联网+AI监管"系统,实现了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数字化监管。同时开通了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让监管部门拥有了"千里眼"和"顺风耳",提高了监管的主动性和精准性。 从田间到市场,食用农产品的安全保障得到加强。农业农村部推行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让食用农产品"带证上市",明确了生产者的责任。针对肉类产品,推动26个省份实现动物检疫证明无纸化,检疫信息与市场查验信息无缝对接,有效防止了假证流入市场。内蒙古、江苏等地已建立起全程追溯系统,从养殖场到餐桌,肉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农业农村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违法使用农兽药、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市场准入制度深入规范。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蛋制品、乳制品等重点品类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把好了"准入关"。针对"贴牌"乱象,出台了《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将商标许可、贴牌生产等纳入监管范围,要求委托生产必须在10日内报告,避免了责任"踢皮球"现象。完善的召回机制也得到建立,修订后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将召回启动时限细化为24、36、48小时三级响应,一旦发现问题食品,力争以最快速度实现"召回+处置"的闭环管理。 散装液态食品运输是过去一年监管发力的重点。国务院食安办等八部门印发《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工作指南》,明确了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容器清洗消毒、装载卸载要求,规范了运输全流程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将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等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罐车运输许可管理范围。配套出台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和《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发货、承运、收货三方责任,构建起"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标准支撑"的制度体系。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实现散装液态食品运输追溯信息与当地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互联互通,有效堵住了"罐车"漏洞。 网络餐饮整治也取得明显成效。针对网络订餐中存在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制度+整治"双管齐下,出台了专门规定,要求平台严把审核关,严禁"无证入驻"和"阴阳地址"现象。同时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网络餐饮市场秩序,让消费者的网络订餐更加放心。
食品安全治理需要持续发力。从源头到餐桌的每一环节都需要监管部门创新举措和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制度完善和技术创新相结合,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