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当守法治底线诚信方为立身之本

公众人物当守法治底线 诚信方为立身之本——从一起交通事故处理引发的思考。就在前几天,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把这起涉及公众人物金晨的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公布出来了,大伙儿都挺关注的。这通报里说得挺清楚,调查发现那时候开车的确实是金晨,因为脸受了伤必须赶紧去看病,她才把助理留在现场报警处理后续的事儿。警方查明了助理后来没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所以网上传的那种“骗保”根本不存在。不过,调查也确认了一个问题,就是助理报警时没跟交警说实话,谁开车她给隐瞒了。根据通报看,这次算是个挺轻微的单方事故,交警直接走的简易程序处理。 虽说“骗保”的传言是假的,也没严重到要立案查刑责的地步,可事故刚发生那会儿信息登记不实这事儿还是露馅了。这就说明不管是因为什么具体原因造成的,这种行为都违反了处理交通事故时该讲的诚信基本原则,也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都得守规矩。像金晨这种公众人物因为工作性质有名气高,一言一行对大家影响挺大。社会舆论自然对他们的道德和法律素养要求高一点。 在这种关乎公共安全和法律执行的事儿里,公众人物更得表现出对规则的敬畏和遵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老实提供信息。这既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也是该尽的社会义务。这事儿里头金晨那边在出事后没保证信息报得准和全。虽说主要是想赶紧治伤没顾上更正信息,可后来也没主动、及时地找交管部门改过来,导致不实记录一直挂着。不管是因为疏忽还是别的考虑,这种做法都显得对法律程序的严肃性不够上心。 警方通报说得明明白白,只要涉及交通违法肯定会依法处理。这就体现了“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就算够不上刑责也不是说就能免责了,行政处罚或者别的法律责任跑不了。 这事儿是去年三月发生的,过了大半年因为网上的消息传得开又变成了热点。这个过程也挺让人琢磨的。现在是信息社会了,任何跟公众人物扯上关系的争议事件传得都特别快、特别猛。要是一开始就坦诚点、规范点彻底解决了问题主动澄清事实,本来就能把后面那些舆情给压住、让大伙儿不再质疑了。想图个省事或者干脆躲着不面对问题这种做法很危险,在舆论的聚光灯下很容易惹出更大的信任危机。 这一事件给所有公众人物和他们的团队都提了个醒:明星的光环可不是用来违法违规的“挡箭牌”。真正的人设是靠什么立起来的?靠的是老老实实守法、靠的是践行诚信的价值观、靠的是遇到问题敢担当、敢说实话。维护自己形象和赢得公众信任的长远办法只有一条:永远把守法诚信当作不能动摇的根本。 要是为了图眼前方便而牺牲了程序的正当性和信息的真实性,最后受损的是更宝贵的公众信誉和职业生命。警方通报把事实都给厘清了,给这次事件画上了依法处理的句号。不过它带来的启示可比事件本身大得多。 它又一次告诉我们:法治社会建设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共同努力。公众人物尤其得带头做好样子。诚信不光是个人品德的核心部分,更是社会能正常运转的基石。希望这次事件能让相关的从业人员好好反思反思。把法治精神和社会责任都装到心里去并且落实到行动上才行啊!只有这样公众人物才能真正对得起大家的期待。 不管是在艺术的道路上还是在公共事业上行走得稳当又长远赢得大家真心实意的尊重才行啊!社会舆论也会一直盯着看呢!期待更多的公众人物能用实际行动去诠释什么才是真正的榜样力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