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司机高速"放手"体验辅助驾驶致车辆自动停车被追尾,交管部门再提示风险

记者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2月1日江西樟吉高速公路慢车道发生的一起追尾事故,暴露出部分驾驶员对智能辅助驾驶系统认知不足的突出问题。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调查,驾驶员裴某于2025年8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发时仍处于实习期。当日,裴某驾驶从朋友处借来的车辆载友出行,该车系朋友亲戚购置仅两个月的新车。行驶途中,裴某出于好奇启动车辆搭载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进行体验,并将双手完全离开方向盘。车载系统在未检测到驾驶员握力信号后,按照预设安全机制自动执行减速直至停车的保护程序。此时车辆正处于高速公路慢车道行驶状态,后方一辆大型货车因距离过近、反应不及,猛烈撞击裴某所驾车辆尾部。现场勘查显示,货车留下明显刹车痕迹,但仍未能避免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裴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这起事故折射出当前智能辅助驾驶技术推广应用中存在的多重隐患。一上,部分驾驶员特别是新手驾驶员对辅助驾驶系统功能边界认识模糊,误将"辅助"等同于"自动",过度依赖技术而放松警惕。另一方面,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经验不足,对车辆性能和系统特性缺乏充分了解,在高速公路等复杂路况下贸然尝试新功能,极易引发险情。此外,驾驶借用车辆也增加了操作风险,驾驶员对车辆配置和系统响应机制不熟悉,难以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正确判断。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应的负责人指出,现阶段市场上搭载的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本质上仍属于"人机共驾"模式,系统仅能在特定条件下提供辅助支持,远未达到完全自主驾驶水平。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对车辆的控制权,不得出现"脱手脱眼"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员在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应当全程保持驾驶位值守,双手不得长时间离开方向盘,视线不得长时间偏离路面,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操控。 交管部门强调,驾驶员在使用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前,务必仔细阅读车辆使用说明,充分了解系统的触发条件、适用场景和禁用情形。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高速行驶环境下,更应谨慎使用相关功能,切勿在车流密集、路况复杂时段进行功能测试。实习期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不得在高速公路上单独驾驶,更不应擅自操作不熟悉的车辆功能。 业内专家表示,智能辅助驾驶技术的发展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提供了新的可能,但技术进步不能替代驾驶员的主体责任。当前阶段,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规范辅助驾驶系统使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保障智能驾驶技术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更加细化的管理规范,明确辅助驾驶系统的功能定位和使用要求,为技术应用划定清晰边界。

这起事故折射出汽车智能化转型过程中的现实挑战。科技发展赋予车辆更多能力的同时,更需要明确人与技术的责任边界。只有技术革新与制度保障并重,才能实现智慧出行的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