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创新书记领办机制点亮乡村路灯 基层治理"暖心工程"获群众点赞

一段时间以来,篁村村部分公共路灯因使用年限较长、设施老化等因素,出现不亮、亮度不足、线路故障频发等情况。

夜间照明短板不仅影响群众散步、串门等日常出行,也增加了老人、儿童等群体夜间通行风险,成为村民反映集中的民生痛点。

对一个村庄而言,路灯看似“小设施”,却直接连着“安全感”和“幸福感”,也是检验基层治理效能的直观标尺。

问题的形成有其现实原因。

一方面,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早、运行周期长,后续维护往往依赖有限的集体资金与运维力量,随着设备逐步老化,故障概率明显上升。

另一方面,照明设施分布涉及道路走向、住户密度、施工条件等多重因素,若缺少全面摸排和群众参与,容易出现“装得快但不合用”“修了灯但仍有盲区”等情况。

如何把有限资源用在刀刃上,把项目做到群众心坎里,考验组织力、执行力和协调能力。

为破解这一难题,篁村村将路灯维修加装纳入基层治理重点民生事项,由村党组织书记牵头领办,并与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协同推进。

项目启动后,工作力量坚持先摸清底数再实施推进,逐路段徒步勘察路灯损坏情况,梳理灯杆点位、间距和线路走向等关键信息,确保问题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可落地。

与此同时,通过夜间恳谈、入户走访、议事点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围绕安装位置、照明强度、施工时序等细节充分协商,把群众期盼转化为具体施工方案,减少返工与资源浪费。

在资金与实施层面,项目坚持“统筹资源、规范施工、质量优先”。

通过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推动路灯更换维修工作尽快落地。

据介绍,此次共修复更换路灯70盏,并同步开展线路检修、旧灯更换、安装调试等环节。

施工过程中,既强化统筹协调,解决材料组织、施工衔接等现实问题,也注重全过程监督,严把安全与质量关,确保每一盏灯“亮得起来、亮得持久、用得安心”。

改造完成后,篁村村主干道及部分巷道路段照明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夜间出行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群众对村庄公共服务的获得感随之提升。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一项目释放出基层治理的综合效应:通过“书记领办”压实责任链条,推动村级治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服务;通过充分听取民意,增强项目的精准性与群众参与度;通过规范化推进与过程监督,提升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与工程质量。

这种从群众身边事入手、以实效回应诉求的做法,有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氛围。

从对策层面看,公共照明的维护改造应当坚持“建管并重”。

一是建立常态化巡检与快速报修机制,将路灯维护纳入村级公共服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流程,减少故障“拖着不修”。

二是完善资金保障与多元筹措,探索将小型基础设施运维纳入年度计划,增强项目的可持续性。

三是持续提升协商治理能力,把群众参与贯穿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做到“群众说了算、群众来监督、群众来评价”。

四是注重与乡村公共安全、夜间经济和人居环境整治联动,在照明提升的基础上,统筹道路标识、护栏、监控等设施,系统性补齐安全短板。

面向下一步,徽州区相关工作将继续以党组织书记领办项目为抓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从小切口切入、以项目化推进,推动更多民生事项闭环解决。

随着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农村基础设施逐步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基层治理也需要更加注重精细化、常态化和可持续,努力把群众看得见的变化转化为长期稳定的民生保障能力。

一盏盏路灯的亮起,不仅照亮了乡村的夜晚,更照亮了基层党组织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的坚定决心。

篁村村的这个案例提示我们,基层治理的最高境界不在于宏大叙事,而在于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把一件件看似平凡的小事办细办实办好。

当越来越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能像蒋国民一样,把群众的"心头忧"当成自家事来办,从实处发力、用实干说话,就能不断筑牢党群关系的情感基础,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新的成效。

这种以小见大、以实践见精神的工作方式,正是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