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难以有效落实,违规现象依然普遍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然而,两年多的实践表明,这个禁令的执行效果远未达到预期。 记者近期走访浙江省杭州市多家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沿街生鲜门店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现象仍然广泛存在。一些商户依然在使用红色灯罩的"美颜"灯,将生鲜食品照得异常鲜艳。更为隐蔽的是,部分商户采取了规避监管的手段:有的生鲜灯打着"隐形红"等噱头继续发出紫红光;有的灯具可调节颜色和亮度,检查时调成白色,检查后恢复红色;还有的在违规灯具外套上白色外套,表面合规实则违规。这一现象并非杭州独有,广东、福建、江西、贵州、四川、江苏等多地网友均反映身边存在类似乱象。 低成本与高利益驱动违规行为持续 生鲜灯之所以难以禁绝,根本原因在于违规的经济动力强劲而成本低廉。记者调查显示,线上线下购买违规生鲜灯仅需几十元,而通过"美颜"处理能够大幅提升销售量。一些商户毫不讳言,"颜色好看,买的人就多"。电商平台更是以"生意好不好,卖相很重要"等宣传语鼓励销售,形成了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的完整利益链条。 相比之下,违规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根据《办法》规定,违规者应被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执法中,这一处罚往往难以落实。记者发现,监管部门中存在"小过重罚"的顾虑,认为"美颜"灯并不直接影响食品质量,因此实际监管中多以责令整改为主,立案处罚的情况很少,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明显不足。
生鲜灯问题看似是照明小事,实则考验市场监管的精细化水平。只有通过技术手段精准识别违规、完善信用惩戒机制、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这场关乎食品诚信的攻坚战,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发力,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