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城依法撤销劣迹艺人演出许可 文化市场监管持续强化

问题:演出审批与从业准入出现“硬约束”触发点 襄城区行政审批局公告显示,针对北京艺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的某场营业性演出,主管部门接到湖北省文旅厅工作指示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等规定,作出撤销既有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告明确指出,该场次参演艺人“那艺娜”属于劣迹艺人,违反《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第八条关于不得以演艺人员身份参与营业性演出的规定,因而不再具备继续实施许可事项的条件。 原因:规范链条从“平台失信”延伸至“线下演出准入” 公开信息显示,“那艺娜”曾以“俄罗斯娜娜”等网名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自导自演内容,塑造特定人设并进行传播。2022年4月,涉及的平台以“滥用平台道具”“仿冒虚假人设”等为由对其账号实施封禁;同月,媒体亦对该类虚假人设带来的不良导向进行批评。此次地方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演出许可,折射出当前文化市场治理的一个重要趋势:对失信与失范行为的约束不止于线上平台处置,还将通过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衔接,延伸到线下经营活动的准入与执行环节。 影响:释放“零容忍”信号,倒逼主办方提升合规能力 其一,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共利益。营业性演出面向社会公众,具有显著的社会影响。对不符合从业要求的人员参与演出及时“刹车”,有助于减少不良示范效应,维护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社会公序良俗。 其二,强化审批权威与制度刚性。撤销许可属于行政机关对既有许可事项进行纠偏的法定措施,体现“谁审批、谁负责”的监管导向,也提示行业各方不能将审批视为“一次性通行证”。 其三,推动行业自律条款“落地见效”。《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为从业行为划定边界,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依法联动,有助于形成“规则—执行—惩戒”的闭环,提升治理的可预期性。 对策: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全链条风控机制 业内人士指出,演出主办方、经纪机构及相关服务主体应将合规审查前置化、常态化:一是建立演出项目风险评估清单,对参演人员的失信记录、公共争议、平台处罚信息等进行核验,防止“带病申报”;二是完善合同条款与退出机制,明确因从业资格、社会评价重大变化导致无法演出的责任承担与应急预案,降低对观众与市场的冲击;三是加强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政策口径与最新监管要求;四是优化宣传导向,减少以虚假人设、低俗炒作获取流量的冲动,回归内容质量与艺术水准的竞争。 前景:监管协同将更精细,信用约束或成常态工具 随着演出市场持续复苏、跨城巡演增多、线上线下联动更紧密,监管重心将从“事前审批”向“全周期治理”深化:一上,行政审批、行业协会、平台治理与社会监督将更强调信息共享与快速响应;另一方面,围绕从业诚信、内容导向、消费者权益的制度供给将健全。可以预期,对演出主体而言,“合规成本”将更显性化,但这也将促进行业在更清朗、更可持续的轨道上发展。

演出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严格的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这次对劣迹艺人的处罚,既是对个案的纠正,也是对整个行业的警示。它表明虚假人设、流量造假等不当行为必然付出代价,而诚实守法、品德优良才是艺人长远发展的基础。随着文化监管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演出市场必将朝着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这是保护观众权益、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