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口流动加速、区域竞争加剧,地市层面如何在引才、育才的同时留才用才,成为提升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课题。
枣庄此次发布2026年“榴枣归乡”通告,围绕市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返乡任职,给出了更为清晰的政策路径和操作规范,为有返乡意愿的专业人才提供了制度化选择。
一是要解决的“问题”更聚焦:公共服务岗位对专业力量的稳定供给。
教育、医疗、基层治理等事业单位岗位对人才的连续性要求高,而受家庭团聚、生活成本、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部分在外地工作的枣庄籍人才存在回流需求。
通告以“枣庄籍”以及“配偶、父母在枣庄长期工作并具有常住户口”等条件作为入口,既回应了现实诉求,也体现了政策的目标导向——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让人才回得来、用得上、留得住。
二是“原因”层面体现制度约束与风险防控:把握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通告对报名人员提出较为完整的资格门槛: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要求明确;试用期满并完成转正定级手续;学历学位以本科及以上为主;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同时对博士研究生及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高层次人才放宽至43周岁;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须经现单位及当地人社、编制部门同意调出;2007年以来进入事业单位人员应通过公开招聘取得编制。
此外,拟安排到学校或医疗机构的人员需具备相应职业资格,体现了专业岗位“持证上岗”的刚性要求。
与此同时,通告对不得报名情形进行清晰列举,包括任职或服务年限限制未满、受刑事处罚或处分影响期未满、正在接受审查、编制性质为经费自理等,并强调回避制度: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单位管理岗位或相关岗位。
这些规定的背后,是对事业单位人员流动中可能出现的“带病流动”“利益冲突”等问题的预防,强调在人才流动便利化同时守住公平底线。
三是“影响”值得从两端观察:对人才个体与城市发展均有现实意义。
对个人而言,政策明确了返乡通道的条件、材料和流程,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制度性成本;“就近就便”原则也将家庭团聚、照护需求纳入政策考量,增强制度温度。
对地方而言,规范的回流机制有助于在不突破编制管理和人事纪律的前提下,补充紧缺专业力量,提升教育、医疗和基层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进而增强城市吸引力与民生保障能力。
四是“对策”层面呈现出更具操作性的安排框架:对等对口、双向选择、竞争择优、就近就便。
通告提出“对等对口”导向,强调在行业领域、单位层级、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上相匹配,避免简单“平移式”流动导致岗位不适配。
强调“双向选择、竞争择优”,意味着不仅看个人意愿,也要看用人单位需求与岗位匹配度,提升配置效率。
对高层次人才提出“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在规则框架下为关键人才设置弹性空间,有利于形成“引得进、用得好”的激励预期。
在流程上,通告明确报名审核主要通过网络进行,并细化了申请材料清单,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在编在岗及公开招聘入编证明、年度考核结果、承诺书以及户籍和亲属在枣庄工作生活的相关证明等。
材料要求全面,既便于审核把关,也提醒申请人提前准备、按规范提交,减少反复补充材料带来的时间成本。
对2025年度考核结果实行承诺制、正式结果在考核时提供的安排,也体现了在确保真实性前提下对程序效率的兼顾。
五是“前景”层面,政策效应仍取决于岗位供给、配套保障与长效机制。
人才回流不是简单的“人回来”,更关键的是“干得好、留得下”。
下一步,若能在岗位需求发布、专业紧缺目录、住房与子女入学等配套服务、基层岗位职业发展通道等方面同步完善,将更有利于把返乡通道转化为稳定的人才增量。
同时,持续强化公开透明、严格回避与纪检监督,确保政策运行在阳光下,才能不断提升社会信任度和参与度。
"榴枣归乡"计划的推出,既是枣庄市应对人才挑战的务实之举,也是新时代人才工作理念的生动体现。
人才流动的最终目标不是简单的地域转移,而是实现人才价值的最大化和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期待这一创新实践能够为其他地区的人才工作提供有益借鉴,推动形成人才合理流动、各尽其才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