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中院民三庭的“善”字

段新娥是晋城中院民三庭的庭长,她用一句话概括了自己的调解经验:要怀善心、持善念、出善言、行善行。这是2023年她在最高人民法院交流经验时提到的。民事审判不仅要用法条解决问题,还要关注人心的抚慰。她从多年的实践中领悟到,调解的核心是一个“善”字。这次她讲了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2023年中秋前夕,68岁的老杨和70岁的老司在工地遭遇滑坡受伤,他们找了很多人赔偿都无果。这个案子到了晋城中院后,各方矛盾很深。段新娥没有急着谈法律条款,而是先和大家拉家常、问冷暖。她问大家如果自己的老人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样?她用这种方式触动了当事人的心灵。最终通过9个小时的努力促成了各方和解。她的善心让大家感受到温暖。她还讲了一个案例。去年腊月二十七,阳城有个案子的当事人希望在年前解决纠纷。段新娥和助理立刻赶到阳城现场调解。为了让当事人过个踏实年,他们连夜赶回来制作文书并送达。 这次调解中她特别注意说话的方式。去年8月,一起生命权纠纷上诉到中院。上诉人因为母亲意外身亡与村委产生纠纷。段新娥和承办法官郭永会带着一审审判团队深入现场勘察并就地组织调解。他们用“背对背”倾听诉求、“面对面”引导沟通的方式消解对立。 善行也是重要的一部分。不管是耗时九小时的耐心调解还是腊月二十七的星夜奔波都离不开实实在在的行动。 这些案例让她总结出四个要点:善心、善念、善言和善行缺一不可。这四者结合起来才能达到“人和”的境界。作为法官她将继续秉持这种情怀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