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那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开了个新闻发布会,给大家讲讲他们2025年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这块干了啥。听说这一年他们受理的纠纷案子不少,光是一审的就审结了9220件。现在消费方式变得越来越复杂,什么私域、卡券、套盒还有情绪消费的,服务合同纠纷一下就多了起来。法官们也挺忙,得在这上头把关。 这次发布的案子里有个王燕庭长的介绍,说食品、服装、美容这些领域的纠纷还是挺多,像宠物和旅游这些新兴的也是个老大难。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家电这些新玩意儿,买卖和网络买卖方面的纠纷占比也不低。大家伙儿现在不光盯着产品质量和价格,还开始关注服务体验和数据安全了。 这种新型消费有时候确实让人头疼,规范供给跟不上,利益链条乱套,证据还留不下。为了帮忙把这些新行业理理顺,法官们得精准分析各方的法律关系,再结合行业的具体逻辑和技术特点来做裁判。 打击那些恶意违法的事儿南京法院态度特别硬。像食药和服饰这些跟咱老百姓过日子息息相关的领域,该判惩罚性赔偿的时候绝对不手软。要是那种同时涉及刑事、行政和民事侵权的违法行为,他们就会搞个“刑事打击—行政规制—民事赔偿”的大闭环来整治。 像王某那个卖假货的案子就很典型。他把散装鸭肉干分装了贴个标签就说是牛肉干,涉案金额搞到了71万多块钱。最后法院不光判了他8年有期徒刑罚了70万元,还让他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公益赔偿金26万多块。 新能源汽车这块儿的问题也有个挺典型的案例。孙某买了辆二手新能源车后发现App过不了户,导致换电池和救援这些服务都没法用。法院觉得这算使用功能缺陷了,而且商家没尽到审查义务也没说明风险,就判解除合同退了24.9万元购车款还有利息损失11000元。 宠物这块儿也没落下。吴某带狗去宠物店洗澡后瘸了一条腿,店家拿“离店概不负责”的告示来耍赖。法院看了监控说狗是在店里受伤的,告示太不合理了属于无效条款,判了店家赔诊疗费。 对于那些职业索赔的人也不能惯着。像卫某半年内在全市范围找了几十起过期食品的茬儿索赔1000元。法官一查发现他是职业索赔人也没证据证明过期食品是从这儿买的,就驳回了他的请求。 还有那个陈某和褚某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也很有意思。褚某是平台的VIP会员,在不到三个月里下了563笔订单花了4.9万多块钱买东西后全部退了回来却只退了1100多块。法院觉得他滥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不诚信,就判他退还4.8万多块钱还要赔损失5000元。 未来南京法院还会继续努力发挥审判职能,促进高品质消费和高质量维权的高水平共治环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