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痼疾待破除:警惕意见征求秀背后的治理失灵

意见征求是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也是政府部门问计于民、集思广益的重要体现。然而,记者近期调研发现,这个本应严肃认真的工作流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却演变成了"走过场"的敷衍之举。 问题表现多样且普遍。有的部门设置意见反馈渠道后,邮件长期处于"收件人未读"状态,群众的建议石沉大海;有的采取"过滤式"征求方式,只在"自己人"范围内征询意见,在封闭小圈子内完成所谓的"意见统一";有的则是"甩锅式"征求,表面上问计于民,实则是为决策失误预留推卸责任的借口;还有的部门为赶工期,周五发通知、周六就要反馈,根本不给群众充分的思考和表达时间。这些现象看似各不相同,实则都指向同一个问题:意见征求的初心被扭曲了。 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部分干部对意见征求工作的认识不足。一些部门和单位将意见征求视为必须完成的行政程序,而非真正汲取民智、优化决策的途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思想作祟,导致他们更关心是否完成了征求程序,而非是否真正听取了群众声音。这种心态下,意见征求自然沦为"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的尴尬局面。 意见征求"走过场"的危害不容小觑。从决策层面看,它削弱了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出台的文件和政策可能偏离实际需求,降低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落地效果。从治理层面看,这种做法直接伤害了群众的参与热情,寒了民心,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长此以往,群众对民主参与的信心会逐步消退,不利于构建良好的政民互动关系。从制度层面看,它反映出一些地方在制度设计和执行监督上存在漏洞,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不足。 根治这一顽疾,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首先要在"真"字上较真儿。部门和单位必须转变观念,真正认识到意见征求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而是科学决策的必要环节。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明确意见征求的范围、方式、时限等具体要求,确保征求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同时,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意见征求工作的重要标准,校准履职靶心,让"真求意见、求真意见"成为工作的基本要求。 其次要在"实"字上用力。将意见征集、采纳和落实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范围,让群众了解自己的建议是否被采纳、如何被采纳,既增强了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也倒逼征集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这种透明化的做法能够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促使部门更加认真对待每一份意见。 再次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专门的督查机制,对意见征求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严肃查处把意见征求当"走过场"的敷衍行为。对于那些虚假征求、敷衍应对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形成有力的约束。 此外,还需要培养干部队伍的民主意识和开放心态。要鼓励和引导干部拿出"闻过则喜"的胸襟、"知过不讳"的态度和"改过不惮"的执行力,认真倾听、对待每一份声音,把群众的意见建议视为改进工作的宝贵资源。

意见征求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征求",而在于"是否用好"。让每条建议都有回应、每次征求都见实效,既是作风建设的需要,也是提升决策质量的必然要求。只有真诚对待民意、用制度保障落实、靠公开增强公信力,才能把"群众声音"转化为"实际成效",让公共治理更有效、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