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压岁钱给爸妈用,爸妈能随便花吗?这事儿在郑州刚判了。 郑州有个10岁的男孩小辉,两年前爸妈离婚了,他跟着爸爸一起生活。小辉平时存下来的8万多压岁钱,爸爸专门给他开了个账户存银行里。后来爸爸再婚了,小辉转由妈妈照顾。妈妈发现后,爸爸没经过小辉同意,就把账户里的本金还有利息一共82750元都取走了,全给爸爸自己结婚用了。 小辉去找爸爸要钱,爸爸却说这些压岁钱是亲友们送的,约定他成年后再给他,还说孩子去告他是被妈妈教唆的。没办法,小辉只好把爸爸告上了法院。法院审理后觉得,压岁钱是大家送的礼物,所有权归小辉所有。爸爸作为监护人擅自取走这笔钱给个人消费,这是侵犯了小辉的合法财产权。 最后法院判决爸爸得把本金和利息加起来一共82750元还给小辉。其实法律上讲,压岁钱这种是属于赠与行为,只要钱款转到孩子手里或者监护人代表孩子表示接受了,这钱的所有权就归孩子了。哪怕是父母离婚了,也没权利去分孩子的压岁钱。 法律里有这么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说的就是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只要受赠人表示接受就算数。那孩子能随便花这笔钱吗?《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做一些符合他年龄和智力的事情,比如买学习用品或者小玩具。 不过要是未满八岁的小孩去打赏主播或者给网络游戏充值,那是不行的。因为他还没这个能力做这些事。《民法典》第二十条也说了不满八岁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要由法定代理人来帮忙做决定才行。 那爸妈能直接拿这笔钱自己用吗?当然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得很清楚:监护人要按对被监护人最有利的原则来办事;除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不能随便处分他的财产。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保管义务但没权力直接没收或者随意处置这笔钱更不能拿它来给自己消费损害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