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反垄断执法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
此次修订在原有基础上,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执法程序和管辖权限进行了系统性完善,直击当前市场竞争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执法机制看,新规建立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反垄断执法体系。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省级政府实施的行为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查处,同时可授权或指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这一机制设计既保证了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又兼顾了属地管理的灵活性,有利于提升执法效能。
此次反垄断新规的修订,既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基石,更是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宣言书。
当行政权力的"有形之手"学会在法治轨道上收放有度,中国经济的"无形之手"必将焕发更强劲的生机。
这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正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写下最生动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