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一个名叫小蒙的少年完成了从迷途到回归的蜕变。
两年前因寻衅滋事罪被附条件不起诉,经过检察官和社工的耐心帮教,他不仅改过自新,还在志愿服务中见义勇为救助摔伤老人,获得当地共青团表彰。
小蒙的故事,是广西检察机关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生动缩影。
广西地处沿边沿海地带,面临的未成年人保护形势复杂严峻。
跨境犯罪多发、留守儿童众多、流动人口集中、困境儿童问题突出等因素交织,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此,广西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其作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
数据反映了这一工作的成效:2025年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847人,同比下降23.5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在办案理念上,广西检察机关坚持宽容而不纵容的态度。
通过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设计,为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良好的未成年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同时,大力推进观护基地建设,目前全区已建立161个观护基地,覆盖率达99.2%,形成了覆盖全域、贯穿全程的帮教帮扶体系。
在帮教方式上,广西检察机关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研发"春晓帮教云平台",针对流动儿童帮教难题,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电子档案库,整合基本信息、帮教记录、评估结果,实现全过程动态监督,有效破解了传统帮教工作中的痛点。
自治区检察院与共青团广西区委等部门联合打造"思想引导+法治教育+文化学习+技能培训+公益实践"的帮教内容体系,形成了多维度、全方位的教育矫治格局。
针对边境地区的特殊情况,崇左市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在边境流动人口聚居区设立特色观护基地,突出法治威慑和思想矫正,开展面向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订单式"普法教育。
这一做法既体现了对地方实际的尊重,也展现了司法保护工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力量的协同配合。
广西检察机关坚持协同联动,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力量齐抓共管的综合保护大格局。
柳州市检察机关创新实践,将司法帮教与观护帮教有机结合,做到"警务+检察+审判+矫正"全链条覆盖,并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引入多元化资金渠道,有效破解了观护基地资金保障瓶颈。
在制度层面,自治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广西关于加强新时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若干措施》《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指引》等文件,为农村留守、流动、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情感关怀、学业辅导、健康安全守护等全方位支持。
这些制度安排将司法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确保了工作的持续性和规范性。
五年来,广西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等的沟通联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了"司法保障+社会支持+专业服务"的综合保护格局。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692名罪错未成年人完成教育矫治,现有观护人数357人,从源头上预防犯罪、筑牢了边疆安全稳定屏障。
把迷途少年拉回正轨,考验的不只是法律的刚性,更是治理的温度与耐心。
用制度把关、用专业托底、用社会力量接续,才能让“教育、感化、挽救”从理念落到每一次具体的帮扶中。
以更早一步的预防、更细一分的矫治、更稳一程的跟踪,守住的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底线,也夯实了基层治理与边疆稳定的长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