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主被判赔偿40万元,还要公开道歉30天!胖东来“红内裤”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终于出来了。2025年,胖东来和自媒体博主段某因为“红内裤掉色、引起过敏”的事儿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3月18日,河南高院把案件的来龙去脉都给扒了出来。法院觉得,消费者段某的话说得太过分了,超出了正常监督的范围,这是在给企业泼脏水,所以判她给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赔偿40万元,还得在抖音账号上发个经过法院审查的道歉视频。 事情是这么开始的:2025年1月,段某收到朋友送的红色女士内裤,说是在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买的。段某和朋友跟店家反映说内裤掉色还过敏。两天后,胖东来生活广场的员工主动找段某联系上了,说这东西没问题,还陪着她去看病、掏钱买药。接着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下面的公司,把所有这种牌子的衣服还有深色内裤、袜子这些全都下架了。 段某在网上发了个视频吐槽说内裤品质不好还过敏,对店里的东西和服务都骂得很难听。这视频一发出去可不得了,播放量飙到了1217.4万,点赞11.4万、评论4.2万、分享19.9万。等到开庭的时候,视频已经被删了。就在段某发视频的时候,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把内裤拿去送检了。三家质检机构都查过了,说致敏性染料和耐水色牢度都达标了;厂家的报告也显示耐水色牢度没问题,也没致癌的芳香胺染料。 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就以名誉权受损为由把段某告上了法庭。法院说,名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能随便侮辱诽谤别人。段某是有百万粉丝的网红,应该知道网络传播的厉害劲儿。本来店里已经主动处理投诉了,段某也没确认自己的皮炎是不是因为这件事引起的,就在网上瞎讲。这种行为是有主观故意的,给胖东来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和损失,所以认定她侵权了。 法院决定让段某赔钱还得道歉。考虑到胖东来名气大、赚钱多,加上这次事件影响范围广、下架商品送检花了钱、维权也有开销,法院判她在抖音发道歉信视频,内容得法院审核过才行,发了后30天不能删;还得赔400000元损失费。 负责办案的法官说这次最头疼的就是定道歉方式。既要挽回声誉又不能再伤害人得让补救措施有效果。法官在判决里写得很细:“要在抖音发经过法院审查的道歉视频,30天内不能删。”还特意注明:“要是不履行法院就发公告执行。”这既是催着败诉方干活也是保护胜诉方的利益。 宣判后两边都没上诉。段某给法官打了个电话声音平静多了:“法官我在准备道歉视频了这次教训我记住了。”胖东来法务负责人也说:“我们会借这次机会把处理顾客投诉的流程做得更完善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