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娃出门得提前查好路线,绕路也别图省事;遇到需要转急弯的长线路,要么改乘地铁,要么叫个网约车。 千万记得把婴儿车折叠好抱在怀里下车,既遵守规定又能防着意外发生。要是真碰上了麻烦,赶紧拍照、录视频留着证据,找不着司机工号也没事,直接向公司投诉或起诉都行。 这场急弯惊魂把三个人都推到了风口浪尖。司机说是乘客不按规定带超大物件上车,乘客怪司机转得太猛让推车戳了孩子;车队那边更尴尬,一开始说管不着,后来想让打官司,结果只给了一句“按规定办”的答复。 真正让人头疼的还在后面。《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条例》虽然没明令禁止婴儿车上车,但重量超过50公斤、体积超过0.125立方米、面积超过1平方米、长度超过2米的东西统统不让带。 万队长给出的解释听起来很合理:这辆287路车去西安桥的路上有很多连续弯道,司机为了过弯已经尽到提示义务了。当天看这位女士带孩子辛苦,所以特批她直接推着上车。 要是真打官司,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就会告诉你一个现实情况:婴儿车普遍都超标了。出了事主要责任还得监护人自己扛;除非司机是故意的或者有重大过失才会担责。 说白了公交公司并没有强制折叠婴儿车的义务;一旦同意带上车,那就是在提供人性化服务。这就要求监护人得时刻盯着孩子和推车才行。 这事儿闹到最后只剩一个结果:所有的责任都归了监护人。徐女士在长春东广场站下车时被撞到小腿血流不止;9日下午那趟车刚驶出东广场就一路加速往前冲。 本来司机想在去西安桥的路上拐个弯舒口气结果就把一车人甩得七荤八素;站在过道的女乘客手里拎着购物袋重心不稳一把扑向旁边的徐女士。 事发的时候婴儿车的车把瞬间戳向孩子小腿上的肉;塑料壳裂成蜘蛛网样的样子把徐女士吓得不轻。 她先去找那个撞倒人的女乘客想把车修好对方直接甩脸色走人;再找司机商量司机也只回了一句“别耽误发车”。 徐女士跟着车去车队办公室想找个说法值班人员互相推诿没人肯签字受理;后来她打投诉电话遇到个自称经理的男人态度特积极再打过去就改口说管不了让她走法律程序。 网友们在评论区吵翻了天有人说要报警留人要赔偿才对;有人骂司机转那么猛活该断杆;还有人说谁让带婴儿车上公交啊自己不按规定!车队态度差投诉就该管用! 这件事给所有人留下了一个冷思考:是不是需要补位的不是某一方而是更清晰的行业规则和更快的应急响应机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