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案例让通州区人民法院挺受关注的,是累犯高某又犯了案。高某刚刑满释放不到一年,就先无证醉驾撞了车还逃逸了,紧接着又连着偷了三次,金额差不多8000元。法院一看监控画面,发现高某手法老练得很,肇事现场车辆损坏得也挺严重,这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威胁挺大。法院最后认定他构成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而且是累犯,得从重处理。 为啥高某老是犯罪呢?分析一下他的轨迹,其实背后有很多原因。首先就是法律意识太淡薄了,明知没驾照还喝酒开车,出了事还不负责,反而转头去偷东西。其次社会适应能力也不好,刑满释放后他一直没工作还欠着债。没稳定收入又没人帮忙,很容易走歪路。 再加上他交友圈乱七八糟的,自我约束力也差得很。那天朋友叫他去吃宵夜他就把车给开走了。这些都是导致他再犯罪的重要因素。 高某干的这些坏事不光对社会造成了影响,也给司法体系出了难题。醉驾威胁交通安全、盗窃损害公民财产安全,把社会信任基础都给破坏了。司法层面看,这种短期内重复犯罪的案例说明现在的矫正教育系统还不够好。 虽然我国累犯率在下降了,但像高某这种短期内犯不同类型罪的情况还是挺多的。如果处理不好这些案子,可能会让大家对司法公正失去信心。 针对这个问题,通州区人民法院这次判决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政策。一方面因为高某是累犯还挺恶劣,判了一年有期徒刑加罚金;另一方面看他态度不错主动认罪认罚,量刑上也适当留了余地。这个判法以后可以给类似案子做个参考。 要想预防这种事再发生就得多部门合作才行:司法部门要加强心理评估和行为监测;社区矫正机构得帮刑释人员找工作解决困难;社会组织也可以搞法治教育和技能培训。这样才能形成一个闭环管理机制。 现在国家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嘛,管理累犯的思路也从单纯的惩罚变成惩罚和矫正并重了。以后可以用大数据技术建个预警系统早点发现问题;还可以学学国外的恢复性司法模式让犯罪者主动修复关系。 最重要的是要把犯罪诱因给消灭了:得靠社会保障、就业培训还有心理辅导多管齐下才行。只有构建起社会预防加司法惩戒再加人文关怀的三维体系,才能真正降低累犯率提高治理效能。 高某这个案子虽然结了但后面的问题还值得琢磨琢磨。每一次犯罪不仅是个人的事儿还是对治理能力的考验。 现在全面依法治国嘛我们既要用法律刚性维护公平正义也要用社会温度照亮迷途人的路只有让判决成为教材让矫正变成包容的催化剂才能筑牢预防犯罪的堤坝真正实现惩其罪救其人安其心的境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