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调查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73个责任党组织和142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这次问责范围广、力度大,充分展示了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事实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是推动这一行动的核心动力,它是一次打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表现,向社会发出了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强有力的督察和问责就像一把锋利的剑,斩断了部分地方在环保上的麻木与松懈,解决了许多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了环境质量。通过这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得到了落实并深入人心。 这样做给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警示,让他们更清楚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但是这其中还存在一个深层次的问题:为什么有些环境问题,非得等到上级督察介入才能得到解决?不少地方在平时不愿意下功夫去解决环境问题。生态环保本质上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仅仅依靠周期性的“督察风暴”是不够的,想要持续保持蓝天、碧水、净土,必须依赖常态化治理和制度刚性约束。究其根源,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发展理念存在偏差;其次是基层治理能力薄弱;再次是长效机制不健全;最后是考核“指挥棒”不够科学。 所以,要真正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守护好绿水青山,在发挥督察问责作用的同时,必须下好平时功夫。首先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其次要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再次要完善制度体系;最后要优化考核评价。 这个过程中,严肃的督察问责是必要的“外科手术”,可以切除顽疾痼瘴。而健全长效机制则是内在的“免疫系统”,能够保障机体长期健康。 我们既要依靠雷霆之势解决突出问题;更要依靠制度建设夯实根基。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形成良性循环,才能真正书写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合格答卷。 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