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桥”让人开心又放心

暑假那会儿鞍山游客李艳跟家人去海城一家温泉会馆玩,正好赶上大家都想打卡“网红桥”这种高空项目。结果她在离地好几米的吊桥上掉了下来,导致右脚胫骨、外踝、腓骨小头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住了110天,光医疗费就花了6万多块钱。她出院后就把会馆还有保险公司都告了,要求赔钱。前阵子法院判下来了,会馆要负七成责任,保险公司和会馆一共赔了12万多,这事儿算是彻底结束了。 李艳觉得会馆没尽到责任,设施不安全也没提醒到位,让她受了伤,会馆和保险公司都该赔。会馆拿出一份协议说是游客签了字才去玩的,上面写着50岁以上不能玩、要自己承担风险,意思是会馆没责任。保险公司也说这是她自己摔的,不在保险范围内。 法院查了下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李艳现在右腿活动受限,定了个十级伤残。法院认为会馆既然是赚钱的地方就得配安全员救人,但他们当时没及时施救有过错;李艳作为成年人也没看好自己的脚下。所以最后判会馆赔七成、她自己承担三成。因为会馆买了公众责任险,先让保险公司出11万多块,会馆再补1万多块钱。 法官提醒商家做这种刺激项目不能光图好玩不管安全,得定期检修、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出事赶紧救人;游客去玩前也要看看自己行不行,别逞强。只有大家都上心了,“网红桥”才能真正让人玩得开心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