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万买了一套安置房,结果差点连房子带钱都丢了

现在的人买安置房有时候真的很揪心!周红妹花45万买了一套安置房,结果却差点连房子带钱都丢了。这种事情真是让人无语。 2010年的时候,在江苏无锡,周红妹给沈明买了一套安置房,花了45万元。周红妹当时就想,根据当时的政策,这个安置房得等5年才能办理产权证。所以双方约定,等办了产权证之后再过户。没想到这之后沈明就彻底失联了。 到了2021年,周红妹在家里看到了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发的公告,要求她腾房。她看到这个公告差点没吓晕过去!原来在她买房的7年后,沈明偷偷去办了产权证,并且在2019年把房子抵押给小吴,借了40万元,月利率是1.5%。对于小吴来说,有了抵押物他就觉得稳赚不赔了。 结果第一个月他就没收到利息。他催了几次都没效果,最后沈明干脆失联了。小吴没办法,只能起诉到靖江市人民法院。法院判沈明归还小吴本金、利息还有其他费用共51万余元,并且小吴对房子拍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但是这个判决生效后,沈明还是没有还钱。小吴就申请强制执行了。周红妹收到腾房公告的时候又急又气,马上起诉要求停止执行这个房子给小吴,并确认这个房子属于她。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周红妹在购买房子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有一定过错,所以驳回了她全部的诉讼请求。周红妹不甘心啊,她请律师建议给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申请了民事检察监督。 检察官认为这个房子是周红妹唯一的住房,涉及到她的生存权利。而对于小吴来说,虽然他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但这个房子并不会直接影响到他的生存权利。所以检察院建议优先考虑周红妹的权利。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再审后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判决,驳回了小吴的起诉。但这个结果显然让小吴无法接受。 最后经过调解和双方让步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周红妹支付给小吴20万元作为补偿,而小吴也把涉案房屋的抵押权转移给周红妹。 经历了一波三折后拿到产权证的周红妹心里终于踏实了!这个故事真是太复杂了吧?希望大家以后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一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