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人间烟火味”作香烟促销标语引争议:撤牌之后更需守住健康与法治底线

近日,北京市一家连锁便利店因不当使用传统文化意象宣传烟草产品,暴露出当前商业营销中的法律与伦理盲区。

据消费者反映,该店在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广告牌,将"人间烟火味 最抚凡人心"的诗意表达与香烟销售直接关联。

经核查,该广告确由门店自行制作,未通过企业总部审核流程。

我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包括变相使用其他商品或服务名义进行烟草宣传。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杨敏律师分析称,该案例存在三重违法嫌疑:一是突破户外广告禁令,二是未设置未成年人保护提示,三是利用情感包装弱化烟草危害认知。

这种将传统文化符号与有害商品绑定的营销手段,可能对青少年群体产生误导。

公共卫生专家指出,此类营销策略的危害性在于其隐蔽性。

中国控烟协会最新数据显示,我国15岁以上吸烟率达26.6%,其中青少年尝试吸烟比例与烟草广告暴露度呈正相关。

将"烟火"意象与香烟强行关联,不仅曲解传统文化内涵,更可能消解社会多年来的控烟教育成果。

涉事企业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回应称,已对全国门店展开广告内容排查。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加强巡查力度,重点整治以文化创意为名的变相烟草宣传。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已将对未成年人有害的广告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但线下实体场所的监管仍存在盲区。

业内观察人士建议,应从三方面构建防护体系:企业需建立广告内容多层审核机制,平台方要完善商户经营行为监督,监管部门则应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线上线下联动监测。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呼吁公众积极举报违规广告,共同维护健康的商业环境。

真正的"人间烟火"应当体现在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清新宜人的社会环境中,而非缭绕的烟雾和潜在的健康威胁。

任何商业创意都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更不能以牺牲公共健康为代价。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严格执法、规范经营、理性消费,才能真正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健康家园,让"人间烟火"回归其温暖而纯净的本真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