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给企业流转土地,得把这事处理好,免得后面麻烦。先来聊聊增值税。这个税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免征,只有一个条件:土地流转后得继续用在农业生产上。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里说得很清楚,只要这块地不被改成大棚房、停车场或者商业街,什么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的行为,增值税全都能免。一旦发现有人违法改变用途,补缴税和罚款肯定跑不了。法律也强调了土地不能改变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两边都得守规矩。 接着说印花税。合同需不需要贴花呢?现在看法还挺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和企业签的土地流转费合同,只是承包经营权的临时转让,土地还是归集体或者农户所有,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支持这种观点的地区,企业拿着收据就能入账。还有一种观点觉得这是租赁行为,得按租赁合同贴花。如果税务机关认定为租赁合同,企业就得让农民去代开租赁发票,不然成本就没法税前扣除了。 再谈谈个人所得税。宁波那边的政策规定得很明确:按财产租赁所得代征20%的个税。海南省以前有文件规定土地继续用于农业生产的就不征个税,但宁波税务说了:“我们这儿没有类似的政策,得按法律规定来交税。”所以海南那种模式在宁波行不通。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和发票问题。从2019年开始,宁波门征开票只有生产经营所得、不动产租赁所得、异地施工和不动产转让这几类项目可以代征个税。其他项目一律由支付方全员全额申报。农民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大概率会按财产租赁所得代征20%的税。如果一年租金收入没超过4000元,可以先减去800元再算税;超过了的话就得先扣掉20%的费用再算应纳税额。 最后说说土地使用税。只要继续种地就免税!但必须申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的通知说清楚了: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注意!免税不等于不用申报,企业每年申报期内还得去做免税申报工作,否则系统会当成零申报处理产生滞纳金。 实际操作中建议农民拿到租金后主动去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免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说得明白:付款方可以用收款凭证和内部凭证入账进行税前扣除,收款凭证上得写清楚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还有金额这些关键信息。总之农民拿着免税发票给企业就能抵扣成本;要是拿收据入账,那钱基本上就打了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