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的80后从小把田鸡、野鸡、蝉蛹这类野生动物当作“下酒菜”,把“抓田鸡、摸鱼、掏鸟窝”当作快乐的回忆。不过,这些习惯随着法律的完善已经变得不可取。例如,一位名叫阿强的从化男子就因为猎捕虎纹蛙发朋友圈而被警方抓获,最终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虽然他捕蛙的地方离自家厨房很近,每天还能闻到油炸田鸡的香味,但法官表示,法律红线不容触碰,“不知情”不是借口。因此,法律需要“飞入寻常百姓家”。村民们识字不多,普法必须要结合实际。我们可以把法条变成漫画,把案例做成短片,在村口公告栏贴出动物的保护标识,还有二维码供大家扫码查看详细信息。同时,利用村委广播早晚播放“保护野生动物”的信息。每年禁猎期前也可以开办夜校,请民警和志愿者用方言讲案例、算账本告诉村民狩猎的后果。真正的乡愁是稻香与蛙鸣共生的和谐景象,而不是违法带来的铁窗与罚单。所以下一次夜捕前先问问自己:“它是不是穿‘保护衣’?”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那就赶紧放下手机熄灭灯光,把夜色还给生灵和山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