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佳律师:生孩子的权利边界在哪?

2018年的时候,上海的金佳律师给九三学社社法委和张江支社提供了不少支持。后来,她在北京京都(上海)律所当主任,还成了女律师联谊会的会员。这个律所还在长寿路、芷江西路、泥城镇和奉贤妇联做了很多反家暴的宣传。上海市宝山区给她颁了首届优秀青年律师的奖,浦东新区也表扬了她是巾帼建功标兵。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还特别关注了她提交的社情民意信息。 金佳律师执业快二十年了,主要擅长遗产继承方面的非诉谈判。她有硕士学位,还是九三学社的社员和张江支社的副主委。最近有位叫李女士的朋友来找她咨询,说自己想生二胎可老公死活不同意。其实大家现在因为“生不生”或者“啥时候生”闹矛盾的情况越来越多了。 比如王先生和赵女士结婚五年生了个女儿,赵女士想再要一个孩子,觉得这样家庭更完整。可王先生工作压力大、钱袋子又紧,养一个孩子都觉得吃力,死活不答应再生。俩人怎么谈都谈崩了,赵女士甚至考虑去法院告她老公要生孩子的权利。这个案例特别典型,它其实反映了一个核心问题:生育权到底是夫妻两个人的共同权利还是单个人的?要是两人意见不合该听谁的? 首先得明确一个事儿:法律上是保护公民的生育权的。但要是在婚姻里头想生孩子,通常还得靠夫妻俩商量好配合才行。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大家都认为这是个需要双方一起商量的事儿。这个权利既有它是人身权的那一面性质,也跟婚姻家庭这种关系连得很紧有合作的一面。一方不能硬逼着另一方生孩子或者不要孩子。 最好的状态就是大家能坐下来好好沟通、互相尊重、商量妥当了再做决定。要是谁单方面说了算或者给对方施压,那肯定会伤感情甚至破坏家庭和谐。等真吵到不可开交变成纠纷的时候,法院也不会直接判你到底是生还是不生,他们更在意的是这分歧到底有没有让你们感情彻底破裂变成离婚的理由了。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如果因为生不生孩子这事儿感情已经没法挽回调解也没用了法院是可以判离的。 金律师给的建议是处理这类事儿关键不在谁对谁错,而是看这分歧是不是已经动摇了婚姻的基础。想通过打官司硬逼着对方生或者不生是没什么法律依据的。最好的办法是先把分歧的严重性想清楚再做打算。 如果你们实在谈不拢怎么办?可以试试这几步:先好好聊聊把情绪化的指责放一边试着去理解对方为什么这么想——是因为钱的问题、工作的事、身体的原因还是对怎么带孩子有不同看法?找到了病根才可能找到妥协的余地。 还可以找个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或者心理咨询师来帮忙。有个外人在旁边领着你们说话往往比你们自己在那儿瞎吵要管用得多。 再去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以前类似案子是怎么处理的搞清楚自己的权利边界在哪别因为不懂法做出一些过激或者不切实际的指望。 最后还得把生孩子的事儿放在整个婚姻里面来考虑一下除了生不生孩子外你们感情基础怎么样平时相处得怎么样还有没有共同的目标?这对你们做决定有帮助。 要是努力了一圈分歧还是没法调和还严重影响了过日子那可能就得理性地考虑一下是不是要继续过下去了这个时候关于离婚怎么分财产孩子归谁抚养这些事就需要找专业律师来帮忙了。 生孩子的决定挺重大的牵动着感情和未来如果夫妻俩想法不一样肯定会挺难受但这也可能是一个重新看看关系好好理解对方的机会关键是把这个分歧当成要一起克服的挑战还是看成一条跨不过去的大河通过真诚地沟通理性地评估再利用好专业资源很多死胡同其实都是有出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