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获评国家首批美丽乡村先行区,体现了中央对该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充分认可。
这一殊荣并非偶然,而是龙门县多年来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理念的必然结果。
龙门县拥有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
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3.91%,被誉为"中国天然氧吧",并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为全省平均水平的3.8倍,空气质量优良率长期保持全省前列。
这些生态禀赋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龙门县还拥有南昆山生态资源、温泉、客家文化等丰富的特色要素,为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提供了独特条件。
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龙门县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县域一体化运维体系,实现自然村污水处理100%全覆盖。
这一举措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
龙门县还创新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生态保护纳入法治框架,推动林业保护常态化、长效化。
在农业生产端,该县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66%,逐步形成了从源头防控到循环利用的农业绿色生产体系。
这些措施体现了龙门县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系统性思考。
城乡融合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龙门县构建了"一主一副三轴三片区"的城乡空间格局,以典型镇、典型村为节点,辐射带动美丽乡村走廊建设。
目前全县95.6%的行政村已达到美丽宜居标准。
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龙门县规范宅基地流转,盘活闲置资源,统一农房风貌设计,推进"四小园"建设,实现了乡村环境从"整洁有序"向"美观宜居"的质的提升。
这些改革创新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制度设计。
产业融合发展是龙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
龙门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探索"生态+产业"发展路径,推动农业、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依托红色文化和生态资源,该县打造了集研学、康养、乡村旅游于一体的示范带。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也取得突破,从"单点发展"向"联村共建"转变,2024年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50万元。
龙门县通过"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探索土地入股、订单农业、集体分红等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此外,龙门县打造了"龙门十三汤"温泉品牌,培育了5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将"土特产"升级为"金名片",实现了生态资源向经济价值的有效转化。
入选国家美丽乡村先行区既是对龙门县工作的肯定,也标志着新的起点。
龙门县已明确下一步方向,将紧扣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持续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深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全域旅游和绿色经济协同推进。
这些举措表明龙门县正在从单纯的生态保护向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转变,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县域样板。
龙门县的实践表明,美丽乡村建设不是简单的环境整治,而是涉及发展理念、产业形态、治理模式的系统性变革。
在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如何让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需要更多像龙门这样的县域探索。
其经验对于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也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了中国基层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