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在业务开展中,部分金融机构存在息费披露不清、变相收费等情况,损害了消费者权益;针对此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新规,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逐项列明贷款本金、各类息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统一折算为年化水平。
把综合融资成本“写清楚、算明白”,既是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制度回应,也是在重塑个人贷款市场规则。只有以透明信息促进公平交易,用可比口径约束不当定价,金融服务才能更可得、更可信、更可持续,更好支撑扩大内需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