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贾琏能不能把黛玉母亲的万两嫁妆给带回,这问题挺复杂。贾琏和探春两人说得其实挺明白了。探春就说,贾家办喜事一般也就花个一万两以内,剩下的钱不管是宝玉娶媳妇、黛玉出嫁还是环哥娶亲,老太太自有私房钱拿出来贴补。 凤姐看着旧账笑着说:“你看这里面家里的人死了给二十两,外头的人死了给四十两,还有人因为迁坟买地多拿了二十两或六十两。”探春说:“那就按二十两给吧。”曹雪芹这书里不写多余的事,贾敏肯定不是贾母唯一的女儿,嫁妆也未必全是老太太张罗的。 曹雪芹在写时让雨村赞过,说贾敏这人不简单。子兴叹口气道:“家里的老姊妹四个,就剩这一个最小的也没了。” 雨村说:“怪道那女学生连‘敏’字都不敢写全。” 再说说嫁妆这事。清代奁田契约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收益归夫妻管,地还是娘家的;一种是钱地都归夫家。第一种情况,地最后还是要归娘家收回;第二种情况也不太行。清代没什么母亲把田留给女儿的例子。《清律》里说的很清楚:嫡子、庶子、私生子都有份,就算没儿子只有亲女也不行。 大理院有个案子就判了:守志的寡妇必须给亡夫立嗣子,不能直接把遗产给别人。张铭书死了没儿子,张孙氏生前立过嗣子但夭亡了。后来她不肯再立,就把遗产分给了亲女儿们。可张孙氏死后亲族非要给她立个张祖祎当嗣子接管家产。大理院觉得守志妇必须立嗣子,生前的声明不算数。 所以林如海要是真为林黛玉打算留遗产,就不会让她带两个丫鬟婆子来贾府住,也不会十几年不给她伙食费。上下五千年的规矩是这样的:皇帝没儿子皇位不传女儿传宗室兄弟。黛玉的情况也差不多,林如海要是真疼女儿就不会让她跟李纨住一块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