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导12省份矿产资源整治 封堵废弃矿洞超九成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针对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矿产资源行为的明查暗访。

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会同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组成的6个专项工作组,分两批赴全国12个重点地区推进工作落实,并以“排查是否全面、封堵是否有效、打击是否有力、机制是否健全”为主线,推动各地把责任链条拧紧拧实。

问题:废弃矿洞与盗采行为相互交织,风险隐蔽且外溢性强。

一方面,废弃矿洞点多面广、分布分散,部分矿洞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存在边排查边新增、封堵后再破坏等现象;另一方面,盗采盗挖往往呈现组织化、夜间化、流动作业等特点,容易规避日常巡查,带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也对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基层治理秩序形成冲击。

此次明查暗访将“封堵整治”与“打击治理”同步推进,体现出以系统观念整治“人、洞、车、运、销”链条的导向。

原因:从实践看,盗采屡禁不止,既有利益驱动,也与治理难点叠加有关。

矿产资源价格波动、非法收益高,诱发部分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废弃矿洞识别难、核实难、取证难,客观上抬高执法成本;个别地区在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日常巡查和长效机制建设上存在薄弱环节,导致“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责任不闭环”。

同时,矿区及周边道路运输、收购加工等环节监管若存在空白,容易为非法开采提供“出口”,形成灰色链条。

影响:整治力度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资源环境安全。

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排查各类废弃矿洞96666个,整体封堵完成率达92.72%,体现出阶段性成效。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查处盗采矿产资源行为568起,行政处罚33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2起,刑事处罚403人;各地还对履职不力的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监管人员开展约谈31人次,给予党政纪律处分29人次。

上述数据表明,治理正在从单点处置向综合施策延伸,通过执法震慑与责任追究并行,推动形成“不敢盗、不能盗、不想盗”的态势。

更重要的是,封堵整治不仅是消除现实隐患,也是在为后续国土空间治理、生态修复与矿区转型发展夯实安全基础。

对策:此次明查暗访聚焦“四个是否”,本质是推动建立可检验、可追溯、可持续的治理闭环。

一是坚持“地毯式排查+清单化管理”,对废弃矿洞做到应查尽查、动态更新,明确坐标、权属、风险等级、处置方式和责任主体,防止漏管失控。

二是提升封堵质量和技防水平,因洞施策、分类整治,既要封得住,也要防得了破坏,必要时叠加视频巡查、用电用油异常监测、重点道路卡口联动等手段,提高发现与处置效率。

三是强化打击合力,推动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案件线索、证据固定、行刑衔接、追赃挽损等方面形成一体化机制,对组织者、收购者、运输者同步追责,切断利益链。

四是压实属地责任与行业监管责任,以明查暗访倒逼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反复发生的情形严肃问责,推动形成常态化督查与长效治理机制。

前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表示将继续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推动各地区进一步压实责任。

可以预期,下一阶段治理将更加注重“防反弹、补短板、强机制”:在已取得较高封堵完成率的基础上,工作重心将从数量进度转向质量实效,从阶段整治转向常态管控;同时,随着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进一步深化,盗采活动的空间将被持续压缩。

对重点地区而言,既要严打高压,也要推进矿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衔接,探索以产业转型、就业引导等方式减少违法活动滋生土壤,实现安全、资源、生态与发展多目标协同。

矿产资源保护和安全生产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此次专项督查行动既是对前期整治工作的全面检验,也是对各地区履职尽责的有力督促。

只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才能真正筑牢矿产资源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