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原副省长赵金云因受贿、内幕交易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 涉案金额超5400万元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月6日对甘肃省政府原副省长赵金云受贿、内幕交易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金云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50万元。同时,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赵金云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近二十年。自2005年上半年至2024年10月,赵金云单独或与其丈夫包东红共同利用担任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省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项目、申办探矿权、处理涉税事项、职务调整各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对应的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5409万余元。其丈夫包东红也利用担任敦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局长,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参与相关违法活动。

反腐败斗争必须持续推进;该案再次表明,权力应当在制度约束和监督之下运行,任何将公共资源当作个人筹码、把市场规则当作牟利工具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惩处。坚持以法治和制度筑牢防线,把监督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把规矩挺在前面、把责任压实到位,才能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