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东部及海域将迎持续大风天气 多部门联动部署防范措施

中央气象台1月11日6时继续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根据最新预报,1月11日8时至12日8时,内蒙古中西部、甘肃西部、宁夏北部、华北北部、山东半岛、辽东半岛以及西藏中北部等地部分地区将有5至7级大风、阵风8至10级。

海上方面,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大部、东海大部、台湾海峡、巴士海峡、南海大部海域预计有7至8级大风、阵风9级,其中台湾海峡、巴士海峡及南海东北部部分海域风力可达9级、阵风10级。

1月12日8时至13日8时,上述部分陆地区域风力有所回落但仍有5至6级大风、阵风7至9级;渤海、黄海、东海北部、台湾海峡、巴士海峡及南海北部和西南部海域仍将维持7至8级、阵风9级的风。

问题:此次过程覆盖范围广、陆海联动明显,具有阵风强、持续时间长、对交通运输和户外活动影响突出的特点。

陆上大风易造成临时搭建物受损、树木折断、扬尘加剧等问题;海上大风则会显著抬升风浪,对航行、作业和港口生产安全构成挑战。

尤其在冬季寒潮过程频繁、天气形势变化快的背景下,风力突增往往与降温、能见度变化叠加,风险更具隐蔽性和突发性。

原因:从季节性规律看,冬季冷空气活动频繁,冷暖空气对峙和气压梯度增强,容易触发大范围大风。

北方地区地形开阔、下垫面粗糙度相对较小的区域更易形成较强地面风;沿海及海峡通道受地形“狭管效应”影响,风力常出现加强,阵风更为明显。

海域风力偏强也与海面摩擦小、气流能量更易维持有关,导致大风对航运和渔业生产的影响更直接。

影响:一是海上安全风险上升。

大风叠加风浪,易影响船舶操纵性和航线选择,海上作业平台、渔船、养殖设施面临更大安全压力,海上搜救、港口调度与船舶避风需求可能增加。

二是陆上交通与城市运行承压。

机场起降、铁路限速、公路桥梁和沿海路段通行安全可能受到影响;城市高空坠物风险上升,临时围挡、广告牌、棚架等设施若加固不到位,容易发生倾倒、脱落。

三是灾害链条需警惕。

北方部分地区空气干燥,大风可能加剧森林、草场及城区火险;在有浮尘或沙尘条件的地区,能见度下降将进一步影响交通安全和应急处置。

对策:针对海上重点海域,气象、海事与搜救部门应强化联动预警和信息发布,督促航行、作业船舶结合风浪等级优化航线与作业计划,必要时采取限航、避风和停工措施,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通信保障。

针对陆上重点区域,交通管理部门需结合风力变化及时发布出行提示,做好机场、铁路、公路等关键节点的安全管控;住建、市政等部门应加强对高空构筑物、塔吊、脚手架、围挡及广告牌等隐患排查,压实加固责任。

森林、草场及城市防火部门需提前进入防范状态,强化火源管控和巡护巡查,提升应急处置准备。

公众层面应减少高空和水上户外活动,避免在高大建筑物、临时设施或树下停留,驾驶人员注意侧风影响,途经桥梁、隧道口、沿海道路等易受风影响路段应谨慎慢行。

前景:从预报时段看,此次大风过程在12日至13日将有所减弱,但部分陆地区域和多处海域仍有较强风力,短期内风险不会迅速消退。

考虑到冬季天气过程阶段性频发,后续仍可能出现新的冷空气活动并引发风力波动。

相关地区应坚持“预警早、响应快、措施实”的原则,把风险防控前移到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和群众提示上,降低大风对生产生活的扰动与损失。

大风灾害虽然具有突发性,但其影响是可以预测和防范的。

中央气象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这次预警的发布和防御指南的制定,体现了我国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的不断完善。

各地、各部门应将预警信息转化为实际行动,层层落实防御措施,切实将气象灾害的影响降到最低。

同时,社会公众也应增强防灾意识,主动了解预警信息,配合做好防护工作。

唯有气象部门、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形成合力,才能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做到科学应对、有效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