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资源要素约束趋紧与发展需求增长并存,土地、矿产、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既要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建设,也要守住生态底线与耕地红线。
长期以来,一些地区存在用地效率不高、存量盘活不足、矿产综合利用水平不均衡、海域海岛开发强度与保护能力需要统筹等问题,制约了要素供给质量和区域竞争力提升。
如何以更小的资源消耗支撑更高水平的发展,成为地方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原因:问题的形成,既有增量扩张惯性带来的路径依赖,也与部分地区在指标配置、市场化供给、全生命周期监管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有关。
同时,自然资源具有复合性和空间性,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要求高,若缺少统一目标与考核牵引,容易出现“重供给轻效率、重审批轻监管、重开发轻修复”的结构性偏差。
此次示范创建以“创新资源复合立体利用、完善资源市场化精准供给、显化资源利用综合效益、提升资源管理行政效能”为着力点,正是针对上述痛点进行制度化破题。
影响:从发布的创建成果看,示范创建在数据指标和治理成效上形成了可量化的进步。
示范县(市)单位GDP地耗、已供应土地闲置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等指标呈逐年下降趋势,资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
以“十四五”为周期,2024年与2020年相比,示范县(市)地耗下降率超过20%,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地耗下降15%的目标,释放出以存量挖潜替代粗放扩张的积极信号。
海域海岛方面,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海用岛面积下降率持续提高,未利用、原生利用式及轻度利用式用岛比率保持稳定,表明在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平衡机制逐步完善。
矿产方面,多数省份单位矿业产值能耗、单位采矿业工业产值用地等指标不同程度改善,采矿、选矿、综合利用水平以及产业集中度、税收贡献率等指标同步提升,绿色矿山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与此同时,历史遗留围填海“未批填而未用”问题的利用率稳步提升,体现对存量问题的系统治理正在取得进展。
对策:创建成果的取得,关键在于机制牵引与政策集成。
其一,强化“部—省—县(市)”联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突出目标导向,将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和政策措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资源管理从单项推进向系统治理转变。
其二,突出激励约束并重,河北、山东、湖北、四川、新疆等省份对示范县(市)出台支持政策,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等方式,引导地方把更多精力放在盘活存量、提升效率、优化结构上。
其三,注重经验推广与标准化转化,21个省份以不同形式推广400余个地方节约集约案例,推动“点上经验”向“面上能力”扩散,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工具箱。
其四,强调技术与管理协同,通过立体确权、精细化监管、复合立体利用、全流程绩效评估等手段,提高资源供给的精准性与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
前景:示范期覆盖2023年至2025年,仍处于成果巩固与深化阶段。
下一步,节约集约利用将从“指标改善”走向“治理体系成熟”,更加强调以市场化配置提高要素匹配效率,以法治化手段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以数字化能力强化动态监测和闭环管理,并与产业转型、城乡更新、生态修复等政策协同发力。
福建3地入选,既是对地方探索的阶段性肯定,也意味着更高标准的示范责任:在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的同时,持续推进存量挖潜、空间优化、复合利用与绿色转型,形成资源管理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随着更多地方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与技术创新上持续加力,节约集约的“边际效应”有望进一步释放,为全国范围内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支撑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创建既是当前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面向未来的战略选择。
从福建等地的实践可以看出,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供给的双轮驱动,完全能够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
这一探索不仅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范式,也为全球资源可持续管理贡献了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