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法院这次判决主要是为了给这种“包过”宣传和“不过退费”的模式划定法律边界。万某因为相信培训机构的“包拿证书,不过退费”承诺,签了1.38万元的合同。合同里规定,要是考了三年试还没过,就能退全款。但是万某只学了一年就参加考试,三科里只过了一门,于是他要求全额退款。培训机构却以他出勤率没达到95%为由拒绝退款,还把服务给停了。通州区法院仔细看了双方的争议点。第一个争议点是,培训机构说他出勤率不够就不退钱。法院认为这是他们事先定好的格式条款,而且签合同的时候没跟万某商量过。这样的条款把“出勤率达标”当成了拿全款退费的前提条件,这显然是给消费者增加责任和风险。法院发现培训机构也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已经给万某提示过这个条款。所以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条款对万某没有约束力。 另一个争议点是万某要退全款。法院没有完全答应他的要求。虽然培训机构“包过”的承诺有问题,而且他们以出勤率来拒赔的理由不成立,但事实是他们已经提供了一年的培训服务,花了不少成本。还有万某自己也学了一年考过了一门课,这说明他也有付出和成果。如果只让他退全款的话,两边的权利义务就不平衡了。 所以法院最后酌情判决培训机构给万某退7000元。这一判决既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维持了交易的公平稳定。 这起案子是对当前教育培训市场里那些用“包过”、“保过”、“不过退费”这些宣传来吸引人的行为敲响了警钟。这些承诺往往很难兑现,多半只是营销手段而已。有些机构甚至还会搞作弊来扰乱考试公平,这种条款本来就是无效的。法官提醒大家别太天真相信这些话,要靠自己努力学习才能有真本事。 通州法院的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它不仅解决了这一个案子的问题,也给整个市场和消费者发出了一个明确信号:培训机构必须老老实实做生意讲诚信,不能乱说话骗人;消费者在选培训时也得擦亮眼睛仔细看合同细节和退费条件。 这起案子就像是一堂法治公开课,帮大家认清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它会推动教育培训市场变得更规范、更健康、更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