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这天,最高法开了个新闻发布会,专门把最近法院怎么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财犯罪的事儿,还有一些典型案例拿出来给大家伙儿讲讲。这里面有个特别扎眼的案例,说的是有个叫余某波的,他伙同别人编造了好多假话,比如跟着“指导老师”投资黄金能赚钱这种鬼话,硬是骗得1789个人把2.8亿多块钱全搭进去了。 其实这事儿是余某波这帮人搞出来的。他们弄了个叫“创利丰金业”的假平台,在境外安了窝点,还找来了熊某钦、谢某和另外13个同伙一起干活。这帮人伪装成很厉害的投资者,通过社交平台加了一大堆好友,然后用一套固定的话术去筛选人。一旦他们觉得谁能上钩,就把这些人拉进群组或者直播间。 到了直播间之后,他们就开始发那种虚假的盈利截图,继续吹嘘跟着“老师”炒黄金能赚钱。等把被害人忽悠迷糊了,就让人家在那个“创利丰金业”的平台上做虚假的“伦敦金”交易。被害人投进去的钱会经过好几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转一圈,最后全都进了余某波他们控制的账户里。 到了年底一算总账,余某波他们靠着这招,把1789名被害人骗走了2.8亿多块钱。这件案子先是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后来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给定了调子。现在判决已经生效了。 法院最后定了性,说余某波、熊某钦、谢某和另外14个人都是为了非法占有别人的钱,故意弄出个互联网平台能赚钱的假相来骗钱。他们的罪行都很严重,尤其是余某波。他在境外指挥大家作案,又是头头,以前还因为电信诈骗跑过,这次跑出去还没歇气又继续干这种坏事。 虽说他后来主动把赃款退了一些还有点立功表现,但法院觉得这些都没法减轻他的罪。最终还是以诈骗罪给他判了无期徒刑,连政治权利都剥夺了,个人全部财产也被没收。对于熊某钦他们这几个人,法院也没客气,判了他们13年到2年不等的刑期,还得罚钱。 至于那些被查扣的7381万多元财物,就按照比例退还给那些被骗的人了。这案子其实就是跨境搞的那种“荐股引流+虚假投资”的骗局。集团里的人分工配合得很默契,拿投资黄金有“高收益”当诱饵,抓住人们想赚钱的心理漏洞。 他们伪装成大专家、打造明星导师、制造赚钱的假象,一步步把被害人骗进坑里去赔光了老本。最高法发这个案例是想告诉大家:“打团伙、挖主犯”这是原则;对这种跨境的电信诈骗和集团头子一定要从严打击;要释放出“有诈必打、虽远必究”的信号。 这也给咱们提个醒:网上那些陌生人推荐的股票理财啥的全是套路;别让高利息晃花了眼;当心把本金全给搭进去;投资理财一定要认准正规的渠道;把自己的财产安全防线筑牢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