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先聊聊福建的一桩怪事,2025年3月,莆田那边有个老太太骑自行车拐弯时没留神摔倒了。她说是被一辆白色轿车给吓的,然后她索赔22万。 话说2月19日这天,老太太骑车摔了,正好碰上俩初中生骑电动车路过。这俩学生本来心里有点打鼓,犹豫了一下。最后,一个男生提了一句:“那就扶呗,反正没事。” 结果呢,他们真就把老太太给扶起来了。可谁能想到呢?后来交警来查,说这两个学生对事故有影响,硬是给他们定了个“次责”,要他们赔22万块钱。 这可把家里人急坏了。家长说,我家闺女是学雷锋做好事的,咋还得背锅赔钱?这事儿已经给孩子整出了“严重的心理阴影”。现在案子定在2月26日上午在灵川法庭开庭。 江苏法德东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尹心雨律师还专门解释过这事。他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交通事故认定书虽然是个文书,但它可不是法院的最终判决依据。法院完全可以按实际情况重新划责。如果确认老太太真的是被吓摔倒的,那得看那个男生骑得有多快、离老太太有多近。按《民法典》的规定,得把骑车的男孩、白色轿车的车主和老太太三个人的过错都算上,然后按比例来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