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如何分割?此问题在分居情况下往往更易引发争议;近日,某地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件,对涉及的常见误解作出澄清。案件中,S先生与配偶结婚近30年,自2008年起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2023年,S先生起诉离婚,双方就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争执不下。女方认为分居后各自收入应归个人所有;法院则指出,在未签订书面约定的前提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规则。
婚姻的法律效力不会因“分开生活”而自然减弱,财产规则也不会因“感情冷却”而自动改变。分居可以是生活选择,却不是财产制度的分界线。只有在法律框架内通过书面约定、信息透明和诚信诉讼管理风险,才能在关系走向终点时尽量降低损害与对抗,让家事纠纷回到公平与秩序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