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依纯侵权事件,搞到现在,赔偿到底能不能解决问题呢?单依纯唱李荣浩的《李白》没拿授权,属于侵权。李荣浩明明被侵权了,竟然拒绝赔偿。他说:“我不要赔偿,我要的是你不能再‘想唱就唱’。”听到这消息,你第一反应是什么?是不是觉得李荣浩太假?还是觉得他格局大?别急,我们先放下情绪。这事要是没拿到授权,单依纯就要赔钱。《著作权法》里写着呢,没授权先唱就是侵权。你作为歌手站上舞台那一刻,你就是使用者,跟主办方是共同侵权人。演唱会赚钱了,门票、品牌曝光都是违法所得。赔偿数额可能几十万到几百万。可有意思的是李荣浩偏偏不要这笔钱。他拒绝赔偿其实不是钱的问题,他是想给整个行业画条红线。 那个夜晚单依纯把李荣浩的歌直接唱了出来,完全没经过授权。其实单依纯团队申请过了授权,被李荣浩给拒绝了。她团队是这么想的:反正歌手嘛,“想唱就唱”,大不了把钱赔给人家完事。就好比你想借别人的车,人家没借给你,你就开走了,然后跟人家说:“油钱我出,要是刮了蹭了我也赔。”你觉得这个逻辑对吗?反正很多人觉得“赔钱=解决问题”。 这个案子的法律逻辑在哪里呢?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经介入了。他们会核实、调查、公布结果。这个结果对所有歌手和主办方都是一次提醒:商业演出没有“想唱就唱”,只有先授权才能演唱。 所以这个案子结局可能不是看法院判了多少钱,而是看能不能推动整个行业往前走一步。 我们换个角度想吧:如果你是李荣浩面对这样一封“诚恳”的道歉信和一笔不菲的赔偿金,你会选择“拿钱了事”,还是像他一样用一次拒绝去维护那个可能被很多人遗忘的规则呢? 声明:个人原创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