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认定边界其实很清楚

前段时间,福建莆田发生了一件怪事。事情是这样的,一个老太太骑自行车摔了一跤,刚好被路过的两个女孩看见,好心把她扶了起来。没想到,这一扶却把事儿给搞大了。交警定了个“无接触交通事故”,让这两个女孩负责。老太太更厉害,一口咬定是被她们吓到才摔倒的,要让两个孩子赔钱。这回老人要的金额还不小,足足有22万。 这事儿网上议论纷纷,大家都在想,以后要是老人摔倒了,随便找人索赔怎么办?难道只要有个跟头摔,周围的路人或者车都得倒霉? 有个叫岳雪飞的律师专门来解释了一下。他说,想要让人赔钱,得先看自己有没有做错事。在这个案子里,那两个女孩本来应该左拐,结果为了抄近路直接逆行到了老太太的车道上。这种做法肯定是违法的。 岳雪飞还提醒大家,平时过马路要是规规矩矩的,别人要是受了伤,那肯定跟你没关系。只要你不犯法,就不可能要你赔钱。大家完全没必要整天担惊受怕的。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在马路上出了岔子造成损害,不管是不是真的碰到了人,都算是事故。这个“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认定边界其实很清楚:只要有因果关系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