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进入系统推进、协同发力的新阶段。
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谋划实施2.4万个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通过工程化、项目化手段强化减排,带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进一步夯实。
从现实问题看,生态环境治理仍面临多重约束:一是部分重点行业排放强度较高,传统产业集聚地区结构性污染矛盾突出;二是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仍存在薄弱环节,管网建设与处理能力、收集效率之间不均衡问题在一些地区较为明显;三是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点位多、链条长,处置能力与区域产业布局、监管能力匹配度仍需提升。
上述问题叠加,使得治理既要“减存量”,也要“控增量”,更要“防风险”。
从原因分析,当前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本质上是发展方式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再平衡。
一方面,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带来能源消费和物质流动规模扩大,治理必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延伸;另一方面,区域发展差异较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水平和治理资金投入能力不一,导致治理成效呈现结构性差异。
此外,污染治理与产业升级、能源转型、民生改善之间需要更高水平的统筹,单一领域发力难以实现长期稳定改善。
围绕上述矛盾,各地工程建设更强调“精准、系统、协同”。
在源头治理方面,聚焦钢铁、水泥、焦化、煤电等重点行业持续提升减排能力。
“十四五”期间,全国累计完成9.4亿吨粗钢产能、4.7亿吨水泥熟料产能、3.6亿吨焦化产能、1.7亿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动行业排放水平整体下降,并带动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和管理方式升级。
与此同时,清洁电力供应体系和清洁钢铁生产体系规模持续扩大,为经济运行的“绿色底盘”提供更可靠支撑。
在补齐短板方面,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速。
数据显示,全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2.34亿立方米/日,污水管网长度达53.4万公里。
基础设施的扩容与完善,有助于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减少直排、溢流等问题,对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城市韧性具有直接作用。
农村领域治理同样加力提效,全国新增完成11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55%,较“十三五”末实现倍增。
这一变化既关系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也对流域水环境治理形成源头支撑。
在风险防控方面,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提升至2.2亿吨/年,较2020年增长60%。
处置能力的增长,意味着环境安全保障底座更稳,有利于补齐区域短板、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并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运输、处置全链条管理更为严格、更加可追溯。
综合影响看,2.4万个工程的集中推进,正在释放多重效应:其一,减排成效通过工程落地转化为可核算、可持续的环境收益,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提供硬支撑;其二,带动产业结构优化与技术改造,促使重点行业向绿色低碳、清洁生产方向加速转型;其三,基础设施的补短板改善了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城乡居民获得感,也为城市精细化治理与农村治理体系完善提供条件;其四,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降低环境安全隐患,有助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环境风险的底线。
下一步如何巩固成果、提升治理质量,需要在“对策”上更强调统筹和长效。
一是坚持源头减量与结构调整并举,把超低排放改造与能效提升、工艺升级、数字化管理协同推进,推动重点行业从“达标排放”向“深度治理”升级。
二是提升基础设施运行质量,既要继续补齐管网、处置设施等“硬件”,也要强化运维管理、绩效评估和智慧化监管,提升全流程治理效率。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和跨区域协同处置机制,推进从“能力建设”向“能力+监管+责任”闭环管理。
四是完善政策协同,推动环保、能源、产业、财政等政策同向发力,引导更多社会资本、绿色金融参与治理,形成稳定投入机制。
面向“十四五”后半程及更长远,随着清洁能源体系持续壮大、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加速、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仍具备较强支撑条件。
同时也应看到,生态环境治理已进入“啃硬骨头”阶段,边际减排成本上升、区域差异突出、治理精细化要求更高。
前瞻性判断是:未来治理将更突出协同减污降碳、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并以更严格的标准、更高效的监管、更健全的市场化机制,推动环境治理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生态环保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上。
"十四五"期间2.4万个治理工程的实施,不仅是数字上的增长,更重要的是代表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度推进。
从工业源头减排到城乡基础设施完善,从污水处理到危险废物处置,这一系列工程的推进,正在逐步改善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面向"十五五",我们需要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效能,让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迈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