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强化养宠管理 全国宠物企业总量突破537万家

近年来,随着城市养宠规模扩大,宠物噪声扰民、公共区域不拴绳、犬只伤人等事件时有发生,既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也带来公共安全与社区治理压力。

如何在尊重群众养宠需求与维护公共秩序之间实现平衡,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从治安管理角度进一步完善规则体系,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突出对不文明养宠行为的规制,为依法治理提供更明确的依据。

问题方面,养宠矛盾呈现“高频小事”与“低频高风险”并存的特点:一方面,犬吠扰民、卫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反复出现,容易引发邻里纠纷;另一方面,烈性犬违规饲养、遛犬不拴绳致人受伤、驱使动物攻击等行为具有突发性和伤害性,一旦发生便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引发社会关注。

基层执法在处置此类事件时,往往面临取证难、认定标准不清、处罚尺度不一致等现实难题。

原因方面,一是部分养宠人法治意识与公共规则意识不足,把个人偏好置于公共空间秩序之上;二是城市公共空间承载压力增大,居民密度高、活动半径交叉,使“干扰他人生活”的矛盾更易集中显现;三是犬只来源渠道多样、训练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犬只行为问题与主人的管理缺失叠加,风险随之上升;四是行业快速扩张带来供给侧不均衡,一些培训、销售、寄养等机构专业能力不足、合规体系不完善,客观上放大了社会风险与消费纠纷。

影响方面,新规围绕四类情形作出更清晰的行为边界: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违规饲养烈性犬、遛犬不拴绳并致人受伤、驱使动物伤人。

其意义不仅在于“立规矩”,更在于提高治理的可预期性和可执行性:对公众而言,哪些行为触碰治安管理底线更明确;对执法部门而言,处置此类警情有了更具操作性的依据;对社会层面而言,有助于形成守法养宠、文明出行的公共氛围,降低由小摩擦演变为大冲突的概率。

对策方面,治理不文明养宠不能止于处罚,还需综合施策、疏堵结合。

其一,强化源头管理与风险分级,围绕烈性犬管理、犬只登记、免疫与佩戴识别等环节,推动信息化管理与常态化检查相衔接。

其二,完善公共空间配套与社区协同,因地制宜设置文明养宠提示与便民设施,引导形成“可容纳、可管理、可监督”的社区秩序。

其三,提升行业专业化与合规水平,对从事宠物行为训练、犬只销售、寄养等业务的机构,推动建立更严格的从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强化责任链条,减少因训练不当、销售不规范等引发的安全隐患。

其四,畅通纠纷调处机制,强化普法宣传与公众教育,通过社区公约、自治协商与依法处置相结合,促进邻里关系的良性修复。

前景方面,随着规则进一步明晰、执法更加有据,养宠行为有望从“个体习惯”转向“公共规范”。

同时,宠物经济规模增长带来的市场活力仍在延续。

工商信息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现存在业、存续状态的宠物相关企业超过537万家,2025年新增注册相关企业超过152万家,近五年注册数量总体呈逐年增长态势,并在2025年达到高位。

从区域分布看,海南、广东、浙江等地相关企业数量居前,湖北、河南等地紧随其后。

可以预见,在法律约束与市场发展双轮驱动下,行业将加速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专业能力、合规管理、风险控制与服务信誉将成为竞争的关键变量。

对企业而言,完善内部治理、提升人员专业水平、健全服务与安全管理制度,将是适应新规则、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答题。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既是对不文明养宠行为的有力制约,也是对宠物产业规范发展的重要推动。

在法律框架的指引下,宠物产业需要在快速发展与规范管理之间找到平衡点,通过提升专业水平、完善内部治理、强化社会责任,实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全社会也应形成共识,将养宠文明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让宠物与人类的和谐相处成为现代城市生活的新常态。